第三課

第二任哈理法歐默(公元634-644)

 

                                                                                              

第一任哈理發艾布伯克,執政兩年多就歸真了。第二任理發歐默繼承這個崇高的使命,並使伊斯蘭迅速發展。

第二任哈理發歐默時期 (公元634-644)
       歐默出身於受人景仰的古萊氏家庭,他曾接受良好的教育,能閱讀和書寫,是一位商人。由於經商的關係,接觸過很多人,人生經驗很豐富,做事充滿活力, 自信心強,為人率直,不畏權勢。
        歐默原先是反對伊斯蘭的,因為他認為祖傳的成法不容破壞,而伊斯蘭卻主張改革社會,因此,他把穆罕默德視作敵人。在聖傳教的第六年,有一天,歐默充滿憤怒,想去殺死聖。有人對他說,他姐姐法蒂瑪(Fatimah)及姐夫賽義德也歸信了伊斯蘭,他便到他的姊姊處,看見她正閱讀《古蘭經》,於是粗暴地對待法蒂瑪,這並不能改變她的信仰;由於好奇心的驅使下,歐默也試讀《古蘭讀》。他閱讀了《塔哈章》,立即深受感動,並前往聖處,歸信了伊斯蘭。
        歐默看過了《塔哈章》後,為甚麼能從一向與伊斯蘭為敵,轉變為歸信伊斯蘭呢?因為他從《塔哈章》中,獲得了他最需要的知識。這章的首段就闡明以下的道理:
 
     (l) 真主是整個宇宙的創造者,使者是真主的差使;
       (2) 真主啟示《古蘭經》給穆聖,是為了使他教化心懷敬畏的人們;
       (3) 真主確實存在,並且主宰宇宙問的一切;
       (4) 真主無所不知,洞察一切的奧秘、包括最隱微的;
       (5) 除真主外,絕無應受崇拜者;
       (6) 真主是獨一的,有許多至優的尊名。
        歐默公開他接受了伊斯蘭的身份,還在天房內公開做禮拜,這不但反映歐默剛立的性格,還給予當時少數弱小的穆斯林很大的鼓舞。
        在艾布伯克為哈理發時,歐默就一直輔助政務。當艾布伯克臨終前,指定歐默為其繼承人,並得到聖門弟子的支持。當歐默麥地那清真寺就職哈理發時,就宣稱人民對哈理發有監察的權利,他說:「人們啊!當時常紀念真主,你們應寬恕我的錯誤,輔助我的事務,幫我勸善戒惡。」
        接著,他召募新軍,平定了波斯的騷亂。公元
6359敘利亞首府大馬士革按照和平條款脫離拜占庭的統治,人民只要交納人丁稅,他們的生命、財產和教堂都受到保護。
        廣大人民因擺脫拜占庭貴族的壓迫,享受到伊斯蘭一視同仁的待遇而感到高興。附近許多城鎮的人民紛紛歸服伊斯蘭。次年,拜占庭軍隊約十萬人捲土重來,但大敗於雅穆克河一帶;僅經過一個多月,穆斯林軍隊便統一了敘利亞全境。
       至於巴勒斯坦大部份地區歸附伊斯蘭,也是按照簽訂和平條款的方式。但是耶路撒冷人民敦請哈理發親自前往受降,歐默亦同意。他身穿組質的常服,騎駱駝進入耶路撒冷的樸實作風,給市民永遠難忘的印象。他又改革當地政制,使人民的負擔大為減輕。
       此外,埃及拜占庭的主要兵源和糧倉,對伊斯蘭脅甚大;拜占庭軍曾由埃及攻入敘利亞阿慕爾將軍有鑒於此,於是向歐默請纓出征埃及。在公元
63912月率部五千人向埃及進軍,經過三個月的行軍和作戰,進入埃及國境東部。公元64111月,拜占庭阿慕爾簽訂和約,由穆斯林軍接管埃及;次年,拜占庭軍全部從埃及撤退。
        東面波斯薩珊王朝末代國王,於公元
642年發動十五萬大軍向兩河(幼發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流域的穆斯林進攻,雖然穆斯林軍以寡敵眾,但卻能把波斯全軍瓦解,很快統一了波斯全境。
        歐默在任十年,他以所向無敵的威力,卓有成效地掃除了國家的外患,建立了包括阿拉伯半島、伊拉克敘利亞埃及波斯的伊斯蘭大國,為中世紀的中東和平和人民幸福奠定了基礎。
         為甚麼伊斯蘭的拓展這麼迅速?主要的原因是當時的波斯拜占庭兩大帝國政治腐敗,社會黑暗,以致生靈塗炭,民不聊生,阿拉伯的穆斯林則被視為解救者,極受歡迎,加上歐默的軍隊紀律嚴明,不許軍隊損害人民絲毫,穆斯林保留所征服的社會中的基本結構及行政系統,並沒有把自己的習慣或信仰強加諸被征服的人民身上。穆斯林軍隊每到一地,雖佔領,但沒有破壞;雖征服,但並不施行壓迫,因此他們沒有遇到抵抗,甚至到處受歡迎,穆斯林按伊斯蘭不強迫宗教信仰的原則,沒有有強迫被征服者接受伊斯蘭。相反,給予宗教信仰的自由,同時,並制訂了一套完善的行政管理和納稅制度,保障人民生活。
        在內政方面,歐默以公義為準,實踐了《古蘭經》第四章一三五節的訓令:「眾歸信的人哪!你們當為真主作證,主持公道,縱令妨害自身,或父母,或近親,不論是富的窮的........ 所以你們不要隨從私見而丟開公道,如果你們偏私,或背轉,真主是盡知你們的作為。」有一次,歐默與一個婦人有訴訟,當法官一看見歐默便立即起立,表示敬意,歐默就立刻責難那位法官,對那婦人做了一件不公義的事。
        有一次,穆斯林軍隊捉了一個間諜,帶給歐默發落,他要求喝一碗水,歐默就給他,他取了後,說他懷疑水未喝完就被人殺死,歐默一時口快,就說:「在你未喝完這碗水之前,沒有人能置你於死地。」他聽了後,就把水撒到地上,歐默正嘆奈何,要講求信用,不能殺他,於是就釋放了他。這時候,那位間諜就因為歐默的講求信用,立即歸附了伊斯蘭。
         歐默雖然政務繁忙,但時常在晚間出巡,體察民間疾苦,包括對非穆斯林,都保護其基本權利。
         公元
644年十二月的一個早晨,歐默到清真寺禮拜,有一個名艾布•魯洛•菲羅茲(Abu LuLu Feroze ) 的人,因多次成為戰俘,怨恨歐默,就混在群眾中,當歐默走近時,便急促上前,用利刃刺殺歐默歐默被刺中要害,倒身下來。之後,兇手又連接殺了幾個人,然後自殺身亡。當重傷的歐默知道行兇者並不是穆斯林時,他感到一種安慰,並表示感謝真主。歐默於受傷後四天歸真,安葬於穆聖艾布伯克的墓旁。

 

歐默的貢獻
        無可否認,歐默的軍事才能是驚人的,而在任哈理發的十年內,建立了一個橫跨的大國。在內政方面,他建立了不少行政制度,如設立財政機關(Baital Mal),定期發放士兵薪酬,進行人口和土地調查,以便訂立公平課稅;興建道路,將國家劃成若干行政區,委派總督加以管理;委任法官,司法獨立於行政;並制定曆法,以穆聖遷都往麥地那那一年為伊斯蘭教曆紀元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