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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回教協會對職訓局外勞宣導片不妥措詞之處理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皈依穆斯林電子報258期    作者:黄季寬
熱度3957票  瀏覽329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10年12月06日 22:17

99年11月30日新聞媒體報導,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為讓台灣雇主瞭解,並尊重穆斯林外勞不吃豬肉,最近推出一則電視廣告,說:「NINA的神不可以吃豬肉,所以我們也要……」(參見http://www.nownews.com/2010/11/30/327-2668850.htm)。

我們的媒體朋友看到此廣電視告,已經聯想到是否會繼前次發生雇主強迫三名印尼籍穆斯林外勞吃豬肉的事件,又引起國際爭端。
  此方式固然是職訓局所作之宣導手法,但該廣告以擬人化之方式,將穆斯林所崇拜之真主人格化,已嚴重抵觸,並扭曲了伊斯蘭教義。此充分顯示廣告的製作單位未做好製作的準備,不瞭解伊斯蘭的教義,也未去諮詢或請教穆斯林或伊斯蘭團體。
  台灣是個多元化的社會,也應該是個在宗教上相互尊重的社會。為避免日後再度因誤解而發生類似之事件,「中國回教協會」理事長包嘉源已請協會主動發布新聞稿,呼籲各機關團體、新聞媒體或社會大眾,對處理伊斯蘭有關事務,如有不瞭解之處,可隨時諮詢「中國回教協會」的意見。同時並公布協會的諮詢電話及電子信箱,以備各界諮詢。
  99年12月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蔡孟良組長致電回協辦公室,稱該局前所製作之外勞宣導片甫播出,發現不妥。已與回協馬秘書長請教及討論,並已針對其不妥之處予以修正,並將修正之影片檔傳送回協校閱,請參閱You 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B8giHBI8Lo&feature=player_embedded
  觀賞過該影片,發現職訓局在呼籲台灣雇主要善待穆斯林勞工方面所做的努力,我們也要予以肯定,希望教親能為他們加加油。未來希望政府各部門能與我們密切聯繫,多多諮詢我們的意見,讓我們一同去創造一個和諧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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