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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窗下的回教心路
2002.2.10  11:28:15 PM    勞寶霞  閱讀12654次
 (明報--心靈的呼喚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鐵窗下的回教心路

  
這是一件發生在香港監獄內的真人真事。
時間:一九九七年
地點:石壁監獄
人物:甲級重犯卓忠廉,因非法藏軍火入獄


獄中轉捩點:常閱讀報上宣揚伊斯蘭教義的文章,後主動寫信給文章的作者楊興文教長。他的生命,從此改變過來。


獄中的來信


九七年九月,中華回教博愛社的楊興文教長,收到一封陌生人的來信:


「你好!…每個星期日,我在報上都會讀到有關伊斯蘭教的篇章,我每次都會用心地讀,但只得一鱗半爪,心中不免有一絲遺憾,所以懸請教長寄一些關於《古蘭經》和穆聖聖訓的書給我,好讓我在獄中更全面地學習,清潔自己的心靈…短短數行,請恕鹵莽。」


來信人的名字叫卓忠廉。回郵地址是大嶼山石壁監獄。


沒有半點懷疑,楊教長開始跟這位素未謀面的朋友通訊。除了寫信鼓勵,他還為這位新朋友寄上《古蘭經》,和一些回教經典。到了十一月,他又收到卓忠廉的來信:


「…我已寫信告訴家人,我已歸順真主,成為一個穆斯林(伊斯蘭教徒)了,好讓家人十分享這幸福和喜悅……」


藏槍械判刑十四年


在這封信內,卓忠廉首次向楊教長詳述自己入獄的經過:


「我的出獄日期是二○○一年。我的罪名是非法藏有軍火,刊期十四年。在九二年七月,我被飛虎隊拘捕。當時,我身懷雙槍及幾十粒子觶。重案組的差人給我加了總共廿一條嚴重罪名,包括多條械劫珠寶金行和關於影圈的暴力案件。想到如此多的罪名,未判刑就給嚇壞了!在第一次上庭時,我承認非法藏軍火罪,結果就被判十四年。…唉,好彩在以後的官司中,我打臝了。就這樣,我從那天起至今,已在獄中生活了五年多…」


過了一星期,卓忠廉又再次來信。信內可見在獄中堅守信仰的表現:


「今個星期,我要求見監督,申請取回你寄來的《古蘭經》及幾本小冊子,並向他重申了我的信仰,我已是個穆斯林了,不吃豬肉!同時,也將你的信讓監督看。他們研究之後,問及入教的問題;監督的意思是最好有儀式之類。我提及你日前申請到獄中探我的事,我也十分渴望能見到教長你。監督是通情達理的人,因我的特別情況,就批准了我一次特別探訪…感謝真主,我終於可在今個月見到教長你,在你面作證發誓。」


向囚犯述說真主知識


終於,在九七年的冬天,楊教長正式獲准到石壁監獄見卓忠廉。站在他眼前的,是高個子、纖瘦但健康的年輕人,眼中流露的真誠和善良,任誰也可感覺得到。跟他攀談後,更令楊教長相信,卓忠廉是有誠意認識真主的。「我對他沒半點懷疑。」,楊教長回想起來,掩不住一臉安慰。


今年三十七歲的卓忠廉仍在囹圄中,但他對信仰的熱誠,卻可從他的來信,或旁人口中的細微小事上,略窺一二。


作為獄中唯一中國籍的穆斯林,因不吃豬肉和守禮拜的關係,自然與旁人有異,也必然會引來議論紛紛。卓忠廉又如何處理?且看他寄給楊教長的其中一封信的剖白:


「此間我身邊的人,對於我成為一名穆斯林,提過各種形式的詢問,這當然包括那些迷誤者的無知妄言。我就以真主所賜的真理和信仰知識回答他們;並把教門書籍(除《古蘭經》外)借給他們閱讀,以便他們了解,也因為我怕自己知識淺陋說不清楚。至於那些無知妄言者,我便嚴肅對待之。我將作證詞用大毛筆寫在宣紙上,張貼在牆上。」


據楊教長查訪所得,卓忠廉在獄中義正詞嚴的表現,並沒有為他帶來什麼麻煩,反而令他獲得同儕的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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