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國朝覲事務新制 |
2002.1.18 5:33:04 PM 轉載自《中國回教》第271期 閱讀362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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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烏地阿拉伯商務辦事處於五月十四日發函中國回教協會,回曆一四二二年朝覲及副朝,國內穆斯林申請辦法,並於本年度六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新制。
今後副朝或是朝覲時向各寺登記,經回協審核後,一切出國手續到朝覲功課中所需之住宿、交通等安排,均由回協所指定旅行社洽辦。
中國回教協會接到此函後,於六月四日發函給台灣各清真寺:
1. 台灣地區穆斯林欲申請副朝或正朝者,除向各寺登記,再經中國回教協會審核通過 後,申請人或團體得向本會所「指定旅行社」繳交相關文件辦理朝覲出國、安排航空公司、住宿至返國等一切行程安排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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