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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罕見多妻丈夫
2005.8.29  10:19:59 PM      閱讀6902次
 (Islam Online﹐伊光編譯)
    馬來西亞的婚姻法許可男人多妻﹐信仰伊斯蘭的穆斯林﹐准許男人多妻﹐馬來西亞30%的華人沿襲中國古代男人妻妾成群的傳統﹐也獲得馬來西亞法律的許可。 《新海峽時報》對馬來西亞多妻現象進行的社會調查顯示﹐90%的成年男子都終身守住一位妻子﹐多妻雖然法律許可﹐個人志願選擇﹐但一男多妻者終究是少數家庭。


  在對一萬三千名抽樣調查中發現﹐馬來西亞男子家有兩位太太的家庭只有5%﹐有三位太太的男人佔4•3%﹐同時娶四位妻子的男人不到1%。 十分之九的男人認為﹐一夫一妻最理想﹐生活最幸福。 馬來西亞的伊斯蘭婚姻法各州有獨立立法權﹐不盡相同﹐但因為伊斯蘭是國教﹐多妻是聯邦政府法律許可的制度﹐但各地採取不同的措施﹐或對多妻設置不同的先決條件﹐例如必須在法庭上獲得第一位太太的同意﹐是共同的制度。 華裔男子中﹐同時有兩位太太的人佔4%﹐有三位太太的華人男子佔1﹒3%。 印度裔的男子3%的家庭有兩位妻子﹐1﹒3%的男人有三位妻子。 情況與馬來族近似﹐總之﹐雖然多妻合法﹐真正願意多妻的男人不到十分之一。 這次社會調查的目的﹐是配合防治艾滋病傳染的社會文化狀況﹐因為合法婚姻使傳染艾滋病的機率最低﹐而性自由的國家﹐艾滋病傳染性容易流行。


  《時報》記者採訪了許多一夫一妻的家庭﹐丈夫普遍認為沒有必要再娶第二位妻子﹐與家人同住。 易卜拉欣夫婦結婚41年了﹐丈夫從來沒有想到過﹐他需要第二位妻子﹐夫婦雙方對記者的問題覺得奇怪﹐認為多妻不是正常的家庭。 妻子說﹕“我們從結婚到現在﹐感到生活滿足﹐沒有必要增加另一個女人的幫助。” 丈夫說﹕“我的全部精力﹐就是工作和家庭﹐妻子和孩子們。 家庭就是妻子和孩子﹐沒有必要破壞這個完美的生活。”


  諾希達是一對老年夫婦﹐丈夫今年71歲﹐妻子68歲。 他們說﹐互相關懷和照顧了一輩子﹐對生活非常滿足﹐因為互相都知道對方需要什麼﹐喜歡什麼﹐有什麼忌諱。諾希達老人說﹕“古蘭經說﹐丈夫要容忍妻子﹐因為對妻子不滿意的時候﹐要多想想妻子的優點。 真主造化的夫妻﹐天生都是互相憐憫﹐互相疼愛的。 增加一個妻子﹐使家庭生活複雜化﹐因為多餘的事﹐不好處理。”


  結婚三十年的波萬特•吉爾是一位醫生﹐他說﹕“我的生活中離不開我的老妻﹐她什麼都關心我。 每次出差回家﹐什麼都為我準備好了。” 記者說﹕“按照你的收入和條件﹐你能養得起兩位太太﹐為什麼不娶呢﹖” 他說﹕“多妻不是為了娛樂﹐而是更加人道主義﹐為妻子付出。 根據伊斯蘭的法制和馬來西亞的多妻法律﹐丈夫必須同等對待兩位或多位妻子﹐連感情都不應當有偏移。 伊斯蘭信仰不許可對一個妻子熱情﹐對另一個妻子冷淡。 反正﹐我做不到﹐也不要自找麻煩。


  譬如我從外地出差回來﹐怎麼接受兩位妻子的歡迎﹐而不能偏待一方呢﹖” 被訪問的夫婦都說﹐老夫老妻生活最有意義﹐雙方建立了感情和信任﹐這是最合理的家庭模式。 如果多了一個人﹐信任和感情都不能專一。 夫妻當然是溫暖時候多﹐就好﹐一夫多妻可能很難維持平衡關係﹐其中有一人產生懷疑﹐溫暖減少﹐就不好。


  記者訪問了幾位多妻的丈夫﹐他們也都對生活表示滿意﹐因為各有特殊的需要。 今年58歲的阿布杜•撒莫德說﹐當他發現第一位妻子不能滿足他的性要求﹐於是同意他再娶一位妻子。 他說﹐現在日子過得很好﹐兩姐妹之間沒有矛盾﹐我極力滿足她們﹐我自己也得到了滿足﹐大家都是心甘情願這麼過日子。 他說﹕“像我這樣對房事需要多的人﹐只有多娶妻子﹐這是合法行為。 我是穆斯林﹐絕不會到外面尋花問柳﹐那是罪過。”


  建築公司老闆穆哈塔有三房太太﹐他說﹕“我在結婚前﹐曾經參加法庭舉辦的學習班﹐認真學習伊斯蘭婚姻法﹐並且參加考試合格。 法律許可我多妻﹐但必須發誓同等對待她們﹐我在法庭上向真主發了誓﹐而且我的誓言有法律效果﹐任何一位妻子受到不公正待遇可以到法庭去訴訟。 當然﹐我不會讓那樣的事發生。 我指真主發誓﹐絕不虧待任何一位妻子。 我做得很圓滿﹐妻子們對我很滿意﹐家庭很幸福。譬如﹐我輪流到她們各自的住房﹐每天陪一位妻子過夜。 如果誰有病﹐或者心情不好﹐我要求那兩位同意﹐多陪這位一天。” 穆哈塔說﹕“多妻同財產沒有直接關係。 我今天有錢﹐也許不久有窮苦的時候。她們都不是為了我的錢嫁給我﹐而相信我是一個誠實的人﹐我真心愛她們每一人﹐而且為她們負責任。 這是伊斯蘭婚姻法的規定。” 據他的三位妻子說﹐她們的丈夫對待各人的子女也是同樣的喜歡和關心﹐穆哈塔本人常說﹐他多妻﹐多子女﹐是真主對他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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