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黑夜 (Al-Lail) 大意淺説


[1] 這是以晝夜及男女之造化而盟誓。其意為:就如同晝夜、男女,彼此截不相同。彼此的功能也互相不同。所以世人努力追求的目標,在性質上、在結局上也截然不同。在其下的經文中將告訴我們這種種不同的努力,可分為兩大類。

[2] 第一類的努力包括三件事情:(一)人不可拜金,應將真主慷慨賜予他的,以善行及助人方式,還報真主及其僕人。(二)應敬畏真主,在道德上、經濟上、社會上以及其他與人關係上,不做足以引起真主不悅的事。(三)應相信善良。善良是一個廣泛的詞彙,它包含善信、善德及善行。善信是指:人應拋棄多神、無神及不信神的觀念,而堅信「認主獨一」(Tawheed)、後世及聖人。善德及善形是指:人不該毫無規範,無意識地去行善仗義,而是應當承認真主以頒降了一個正直而健全的制度,內中包括了各種善行的觀點及方式,綜合起來,就是我們的教法(Shari‘ah)

[3] 這是第一類努力的結果。易行之路是指符合人類天性,也不符合造化人類及宇宙的造物主意旨的道路。在這條路上,人不必違背良知,不必強制自己做些不該做的事,在這條路上,人不必經歷這充滿罪惡的世界中不可避免的和各方的戰爭、衝突及反抗,而是生活在一個人道的社會中,他每一步,都是和平、協和、了解及敬重(honor)。很明顯地,一個人能為公益而施捨,對人和善,他的生活中就不會有罪惡及不道德的行為,他就會處事公正,他從不騙人也不失信,不會有人以為他會欺詐,不講道義,不知節制,不會有人從他個性中發現任何錯誤,做任何事都受人尊敬,在任何社會中,不管它是如何腐敗邪惡,他都是受人尊敬的。他能受人敬重注視,能吸引人心,他自己的良知也可獲滿足。他在社會上可以達到無人可以達到的尊嚴。第16章蜜蜂第97節中也有同樣表示:「凡行善的男女信士,我誓必使他在今世過一種美滿生活。」第19章麥爾彥第96節也說:「信道且行善的人,至仁主必定將愛注入他的心中。」因此,在這條道上的人,自今世到後世,完全是快樂及寧靜。

「我將使他輕易地走上易行之路。」其意為:「在走上善良之道路後,他已決定這條路是適合他的,邪惡之路是不適合他的。當他作出犧牲,奉行taqua時,他已證明了他所堅持的是真理,真主會使他輕易地走上這條路。因此,他就難於作惡而易於行善。碰到不義之財時,他不會視之為可取之物,而視之為一塊熾炭。當一個可以幹罪的時機出現在他面前時,他不會認為這是可以享樂而趨而奪之,反而認為這是地獄之門,避之若浼。」他的祈禱不會被聽見,直到他按時禮拜,內心才會安寧。繳納天課時,不會感到受損,而是認為,不納天課,其財產將變成不潔。綜之,在每一個步伐,真主將恩典他、幫助他走上正道,為他創造有利條件,助他擺脫每一項困難。
問題來了,在前一章城市章中,這一條路被說成爬坡的路,而這一章又說成易行的路。兩者如何協調?答案是,一個人在下決心走這條路時,它顯出是一個難爬的峭坡,他必須與自己的私慾,家庭及親友中現實主義的成員作戰,和與自己有來往的人作戰,更要與撒旦作戰,因為他們每一個人都阻礙你的路,使它看來難以行走。可是一旦他堅定決心走這條路時,他為真主而捨棄財產,奉行taqua,加強了其決心,輕易地走上這斜坡,而滑落敗德深淵,對他卻變成滯礙難行了。

[4] 這是第二類努力的結果,不管在哪一方面,都和第一類截然不同。「視錢如命」(bukhl)不僅僅意小器鬼,一般是指他攢積財富,自己不肯花,也不肯花在子女身上,這個bukhl更有的不肯為主道出散,也不肯為公益出散之意。因此,凡為自己的歡樂權益及享受並不浪費,卻出手大方,但對善事卻一毛不拔,或是雖然出散了一些金錢,卻是為了炫耀,博得虛名,或是為了要與官員打交道,或是為了獲取利益之人,統統可列入小器鬼之列。「目中無主」是指:努力打拼獲求世俗物質利益之人。這種人很少關心什麼是真主所喜悅,什麼是真主所憎惡的。至於「不信善德」,正好與「全然信善」成一尖銳對比,前文已術,此處不再重贅。

[5] 「艱難之路」之所以有此稱呼,是因為行此路者,是為了追求世俗享受,物質利益及表面成功。但他同時卻需要與其天性、良知、真主制定之法律以及他所生活的社會,進行作戰。當他在真理上、誠實上、尊嚴上、純潔上及節操上逾越了界限,並以多種方式力求滿足其私慾時,當世人被他傷害而不是被他造福時,當他侵略別人權益、冒犯別人名譽時,他就在自己眼中感到有失體面,就會在他生活的社會中,步步為營,與人衝突。假如他是弱者,他必須依其行為承受各種懲罰。假如他有錢有勢,這個世界就被踩在他腳下,可是得不到任何祝福,到處被人看不起,無人愛他,甚至他的同伴都視他為一壞人。這種情形並不僅限於個人,甚至當一個強國,逾越了道德界限,並採取不道德行為,以財富而自傲時,它所獲得的,一方面是外界的仇視,另一方面是自己的社會成為各種罪惡的犧牲品,流行自殺、吸毒、性病、家庭生活破產、下一代的剛復任性、階級衝突,以及愈來愈多的不講正義,暴虐橫行。終於它失卻了威望,在世界歷史中,除了對它的詛咒及譴責外,別無所有。

「我將使他輕易走上艱難之路」此句意為:他將喪失走上正路的恩典。罪惡之門已為他大開。他會得到各種方便,幹起惡來,更為方便,而行善對他卻變得辛苦危險。同樣主題在古蘭其他章節中也有敘述。第6章牲畜第125節:「真主欲使誰遵循正道,就使誰的心胸為伊斯蘭而敞開;真主欲使誰誤入迷途,就使誰的心胸狹隘(接受不了伊斯蘭),(要他信道)難如登天。」第2章黃牛第45節:「無疑地,禮拜是一件難事,但對忠僕則不難。」談到偽善者,第9章懺悔第54節說:「當他們做禮拜時,總是懶洋洋地,他們為主道捐獻時,總是不情不願地。」同章第98節:「他們當中有人以為為主道捐獻是一種處罰。」

[6] 換言之,終有一天他必須死亡,而他為享樂而攢集之物,均留在世間。假如他並未為後世預作準備,那這些財富對他又有何用?他的宮殿般宅邸、華麗的舟車、產業及財富,一樣也帶不進墳墓。

[7] 意思是,真主是人的造化主,祂以其睿智、公道及慈憫,自行負責不讓人在世間懞然無知,而是告知他什麼是正道、什麼是歧途、什麼是善、什麼是惡、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非法、什麼樣的態度及行為可以使他成為忠僕、什麼樣的態度及行為可以使他成為逆僕。古蘭第16章蜜蜂第9節也談到這點:「真主自負指示正道之責,有些道路是彎曲的。」(參閱蜜蜂章註釋9

[8]這一段有好幾種意義,但都是正確的:(一)「從今世到後世,無論你在何處,均在我掌握之中,因為主宰兩世的是我。」(二)「不管你是否遵循我所顯示的道路,在今世及後世中,任何情況都在我管轄之下。假如你選擇歧途,你只是傷害了你自己,你傷害不了我。假如你選的是正道,你只是對自己作了益事,你不能對我有所增益。你的悖逆絲毫減少不了我的權威,你的順從絲毫不能對我有所增益。」(三)「只有我才是兩世的主宰。假如你追求今世,只有我能給你,假如你追求後世的福祉,只有我能給你。」相同的主題也表現在第3章伊姆蘭的家屬第145節:「誰想獲得今世的報酬,我給誰今世的報酬;誰想獲得後世的報酬,我給誰後世的報酬。」第42章協調第20節也說:「誰欲得後世的收穫,我就加增誰的收穫;誰欲得今世的收穫,我就給誰一點今世的收穫,他在後世完全沒有份。」(參閱第3章伊姆蘭的家屬註釋105,第42章協調註釋37)。

[9] 這並不是說,除了最卑劣之人,無人會入火獄,除了最虔誠之人,任何人不能免,而是說,這段目的是形容兩個極端相反的特性的極端相反的命運。其中一類人不信真主及其使者的教導,拒不服從;另一類人不僅信主,而且真誠地為主道出散錢財,毫無自我炫耀之心,只求真主眼中,是一個純潔之人。麥加在那個時代,這兩種人都有,因此,不須提名道姓,人們已知道第一類的人將入火獄,而不是第二類的人,只有第二類的人才能免掉火獄之苦,而不是第一類的人。

[10] 這是對最虔誠的人,作了進一步的解說。他賙濟別人而不求回報。他本可為求回報而施捨,或大開筵席以求別人回請。可是他只是幫助這種人,以求他至尊主的恩典。他原不虧欠他們,也不盼望他們將來有所回報。最好的例子就是阿布柏克(Abu Bakr siddiq)。有許多男女奴隸因皈信伊斯蘭而被麥加人慘酷虐待,他買下他們並釋放他們自由。Ibn Jarir Ibn ‘Asakir,依據Amir bin Abdullah bin Zubair傳述:當阿布柏克的父親見他如此花費,買奴釋奴,就對他說:「兒子啊,我見到你是放了貧弱的人,假如這筆錢你花在釋放年輕力壯人的身上,他們可能對你有所幫助。」阿布柏克回答道:「親愛的父親,我只是指望真主為此而給的回賜。」

[11] 這節有二種意義,兩者都是正確的:(一)「真主確將喜悅他。」(二)「真主不久將恩典此人,使他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