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無花果(At-Tin)


引言

章名

取自章首第一字。

 

啟示的時期

Qatadah稱,本章係麥地那章。依Ibn ‘Abbas,則有二種不同說法:第一種是麥加章,第二種是麥地那章。但大多數學者認為是麥加章,最明顯的象徵是章中所用hadh-al-balad-il-amin(這個平安之城)係指麥加。很明顯地,如果本章是在麥地那下降,「這個城」指麥加就不對了,而且再研究本章內容,是屬於麥加最早期的,因為文中毫未提到伊斯蘭與不信者的衝突,尤有甚者,本章文體完全是麥加最早期之文體,簡潔有力,使人了解後世的裁判必然性及絕對合理性。

 

主題

主題是後世之賞罰。首先它以若干聖人的居留地為盟誓,說真主將人造化成最佳的模式。雖然古蘭在別處,也用不同方式作此表示,例如:「真主指定人為地球的代位者,並命令眾天仙向他膜拜」(第2「黃牛」章第28-29節,第6「牲畜」章第165節,第7「高處」章第11節,第15「石谷」章第28-29節,第27「螞蟻」章第62節,第38「薩德」章第71-73節)。第17「夜行」章第70節說:「我已恩典了亞當的子孫,將他們的地位提高在萬物之上」。但這兒卻特別以某些聖人之居地為誓,說真主將人造化成最佳的模式。其意是說,人類已被賜以最佳模式,使人有能力達到聖人的最高位,這是真主造化的萬物從未到達過的高位。

於是接著說,人分兩類,一類人雖有最佳模式的造化,卻變成傾向於作惡,使得他們變成低之又低的地位,另一類人遵循正道,潔身自愛,仍能維持尊貴的地位。人類中存在著這兩種人,乃無可否認的事實。不問何時何地均可看到此一事實。

總之,本章即以此一事實為論點,證明:人類中既然有這二類截然不同之人,我們怎可不信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呢?假如惡無惡報,善無善報,渾成一團,真主的國度還有正義公道嗎?人性和常識都要求有一位主持公道的法官,真主是最公正的法官,祂怎會不主持公道呢?
本文

憑大仁大慈真主之名

以無花果及橄欖[1]盟誓,以西奈山[2]為誓,以這個平安的城市(麥加)為誓,我確將人造化成最佳的模式[3],然後我將他變成最卑劣的[4],但信道且行善者不在其列,他們將受不斷的恩賜[5],所以,(聖人啊!)此後,誰還會在賞罰[6]上不信你呢?難道真主不是最公正的判決者嗎[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