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淺說

(1)萬事以真主的名義開始,是伊斯蘭教教給其信徒的美德之一。這一規定若得到自覺、真誠地奉行,必然會産生三種有益的結果。第一,人能克制自己,避免犯錯,因爲習慣性地誦讀真主的尊名會使人在犯罪前考慮:這種行爲配得上誦念真主的尊名嗎?第二,人在做一件好事或從事一項正義的事業以前誦念真主的尊名,會保證他的起點和他的動機的真誠。第三點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當人誦念真主的尊名著手某項事務時,他將得到真主的援助和眷顧,真主將使他的事業吉祥,保護他免遭惡魔的奸計和誘惑。只要人歸向真主 ,真主總會照應他的。

(2)如前所述,開端章的性質是一篇禱文,因此,人向誰祈禱,就首先應對祈禱的物件進行一番讚美。無論誰祈禱,都要保持莊重的態度,不可隨意輕發勞騷,那不是有修養者的作爲。正確的祈禱方法是,首先全身心地承認祈禱物件的獨立地位,承認他的無限恩惠和無以倫比的超絕。當我們讚頌一個人時,一般出於兩個原因:第一,由於他出類拔萃而值得讚揚,不管他是否對我們直接有利。第二,我們讚美一個人,只因他曾給我們施過恩。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讚美將是發自內心深處的感激之情。真主值得受到這兩種原因的讚美。因此,我們讚美真主,不僅僅是由於承認他的無限超絕,而且更重要的是由於我們深知他施予了我們廣博的恩惠,我們的讚美是感激之情的一種自然流露。

值得注意的是,這裏所言的“讚頌”不是一般意義上的讚頌,而是言“萬種讚頌全歸獨一的主宰”,即無論哪里存在真善美,也不管它以何種形式表現,其最終的源頭還是真主。任何人、精靈或天仙,也就是說一切被造物,都不擁有實際的完美,僅有的完美也不過是真主的賜予。如果說有什麽能讓我們值得崇奉和敬拜,能讓我們感恩載德,能值得我們服從和歸順的話,那便是真主,他是一切完美的擁有者和創造者。

(3)阿拉伯語中,“丹比”(主)一詞表達三種含義;〈1〉主宰、管理者〈2〉養育者、賜予者、援助者、供給者、保護者 。〈3〉擁有主權者、統治者和支配者。真主是這三種意義上的“全世界的主”。

(4)當我們被一件事物的偉大深深震撼時,我們就想用最能表達激情的言辭表白自己的感情。當一個優美的詞語表達不盡我們的感情時,我們往往增用第二個相近的詞語加強讚美的力度。這樣,我們似乎才能解釋爲什麽在這節經文中“至仁”和“至慈”兩詞連用的原因。“至仁”一詞的形式,屬阿拉伯語中的誇大名詞,含普慈衆生的意味。但是,真主對衆生的恩惠之寬之廣是任何辭彙單獨無法表達的,不管該詞含義有多麽廣泛。因此,在“至仁主”後面須得增加一個“至慈的主” ,方可表達真主的恩惠之廣博。(王靜齋老人家把這兩個詞譯成了普慈的和特慈的。根據以上解釋,他的譯法更符合明文的本意。 普慈者,普慈衆生以萬恩,特慈者,特慈信士以正道。或言,普慈衆生於今世,特慈信士於後世--漢譯者)

(5)真主是掌握還報之日的主。那一日,人類將全部被集中起來,接受對他們行爲的審判;那一日,每個人將按自己的行爲得到最終的賞賜或懲罰。在“至仁”“至慈”兩詞後繼用“報應日的主”來形容真主,暗示著我們應記住真主的另一權威:他將判決我們,他是至高無上的掌權者,在報應日,沒有任何人能擋回真主因人的行爲而施加的懲罰,也沒有任何人能阻止他人享受自己行爲的報酬。因此,我們不僅要愛主,因他養育了我們,向我們博施了他的恩惠,而且還要敬畏他,因他要主持公道;我們切莫忘記,我們最終的幸福或不幸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6) “崇拜”一詞表達三種意思:<1>頂禮膜拜、崇尚;<2>服從、歸順 <3>服務、侍奉。在這節經文裏,該詞同時含有以上三種意思。挽句話說,我們似乎在對真主說:我們要崇拜你,我們要歸順你,我們要順從你的旨意,我們是你的僕人。此外,人除了跟真主有主仆關係外,別無其他真正的主仆關係;唯有真主,才是人類崇拜和全心全意敬事的主宰;也只有他,才是人類無私尊奉的物件。

(7)我們不僅崇拜真主,而且還求他佑助,求他眷顧。我們知道,他是宇宙的主宰,唯有他,才是一切恩惠的真正掌握者。因此,爲了滿足我們的願望,我們只有祈求他。當我們祈禱時,只向他伸出我們的雙手,我們把一切信念寄託給他,我們只向他祈求指引正道。

(8)我們祈求真主在生活的各個領域指給我們一條正路,即賞賜我們一條合理、健全的行爲準則,讓我們遠離歪邪的信條和虛假的行爲之道,指引我們獲得正真的超脫和幸福。這就是人在學習《古蘭經》以前向真主的祈禱。總之,它揭示了這樣一個事實:人在哲學思辯的迷宮中往往容易迷失方向,人間的道德準則紛紜繁雜,生活之道縱橫交錯,究竟哪套原則能維持健全的行爲之道,哪條道路通向正確的信仰呢?這些問題在這篇禱文中給了一個明確的交代。

(9)這節明文界定了我們向真主要求指引的“正路” 。 這條道路就是曾受真主恩賜的人們所遵循的,也是開天闢地以來曾受真主恩惠的個人和社會所走過的道路。(根據以上解釋,這節明文若譯成“你所施恩者的路……”更爲符合原文的意思,因明文中“艾乃爾目”一詞表示施恩、恩賜的意思。--漢譯者)

(10)這節經文明確指出,受真主恩賜的人,不是那些已獲得了現世的浮華和成功的人。這些人也許反而受到真主的譴怒,因他們迷失了得救和享福的正路。這一反面的解釋說明,真主所施的恩,是真實而長久的恩惠,是人通過從事真主許可和悅意的善行而得到的回報,而不是法老、納木如得和嘎倫等人曾經擁有過的表面而短暫的享受,也不是迄今爲止那些行不義、作惡、腐敗的人們依然享受的富貴。( 據大多數經注者的解釋,“受遷怒者”指猶太人,“迷誤者”指基督教徒。--- 漢譯者)


1 《古蘭經》的降示從時間上劃分大致分兩個階段,穆聖遷徙前在麥加時的十年和遷徙後在麥迪納時的十三年。前一段時期降示的經文叫“麥加章”,此處注明“麥加時期降”,後一階段降示的經文叫“麥迪納章”,本書一律注明“麥迪納時期降”。穆聖遷徙以後無論在哪里降示的經文都稱作“麥迪納章”,即使降在麥加也叫“麥迪納章”。---- 漢譯者

2 《古蘭經》是真主在二十三年的時間內零零散散降示給穆罕默德聖人(願主讚美並賜福他)的。真主根據環境的需要隨時隨地降下“五段或十段,或多或少”,有時只降一段,指導穆聖解決眼前存在的問題。《古蘭經》的絕大多數章節都是這樣零星降示的。穆聖每接到真主的啓示,就按天仙的指示說,把這段明文插到某章的某個地方,以此形成長短不一的章節。有些小章是一次性降示的,“開端章”就是最早降示的完整一章。----- 漢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