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光評論

奉普慈特慈安拉之尊名

偉大的真主安拉在【古蘭經】中說:『信士們!你們要為真主秉公作証,即使對你們自己或父母和近親不利。無論被証人是富有或是貧窮的,﹝你們都應秉公作証﹞,真主是最關懷該二等人的。你們不可因徇私而放棄公道。如果你們歪曲事實或拒絕作証,真主是洞悉你們所做的。』〈4:135〉又說:『信士們!你們要為真主秉公作証,不可因懷恨一部分人而不公正,導致你們的犯罪。你們要公正,它是最近于敬畏的。你們要敬畏真主,真主是洞悉你們所做的。』(5:8)

堅持真理、主持公道是伊斯蘭教的原則

我們的聖人(願主賜福於他)曾講過:“如果法圖瑪(聖人之女)偷東西了,同樣也要被砍手。”從這段聖訓中我們完全可以理解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近期發生在山東的“劉廟事件”,值得我們從中吸取教訓,特別是劉廟本村的回民。從事件的起因來看(由劉廟一回民委託一漢族人賣清真肉食引起),劉廟村回民的伊斯蘭信仰素質存在很大問題。自始至終我們沒有看到當地伊瑪目的出現,難道劉廟村的阿訇不知此事嗎?難道他沒有在事件的初始給予正確的指引嗎?反之,劉廟村的回民有沒有請教當地的伊瑪目呢?如果他們沒有把伊瑪目的地位放在眼中的話(這正是國內伊瑪目的處境),伊瑪目又能起甚麼作用呢?根據事件的惡性變化過程,令我們有兩大質疑:

一.               劉廟村回民的伊斯蘭信仰素質是否存在嚴重問題?

二.               陽信政府及公安是否存在嚴重的地方官僚主義作風?

以上兩點是令到事件惡性變化的主要原因,我們在痛定思痛之後,希望劉廟村回民認真檢討一下自己的伊斯蘭信仰素質。同時,陽信政府及公安也應該認真檢討一下他們的官僚作風。希望中央政府對陽信政府的官僚作風給予嚴肅處理,以平民怨。

對於關注及聲援此事件的國內乃至世界各地的穆斯林,我們相信,他們的舉意是純潔的,善意的。在此事件中歸真的穆斯林,他們的死是無辜的,我們祈求安拉把他們列入“舍西德”的行列。阿敏!

穆斯林兄弟姐妹們!讓我們回到真正的伊斯蘭之中,緊握安拉的繩索──【古蘭經】,做一名優秀的穆斯林。

安拉說:『信士們!你們要服從安拉服從使者和你們中的主事人,如果你們為一件事而爭執,你們使那事歸安拉和使者﹝判決﹞,如果你們確信安拉和末日的話。這對於你們是裨益更多的,是結果更好的。』(4:59)

 

伊光評論員:

        伊瑪目 穆罕默德.努倫丁.楊

於2000年齋月“蓋得爾”之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