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鮑威爾:從古蘭經看伊斯蘭的婦女觀-伊斯蘭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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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鮑威爾:從古蘭經看伊斯蘭的婦女觀

【譯者注:本文作者為美國作家卡拉•鮑威爾,作為美國《新聞週刊》與《時代週刊》特派中東記者,她曾常年生活在穆斯林地區,當她最終決定找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印度伊斯蘭學者,劍橋大學伊斯蘭研究院院長)研讀古蘭經時,她根本不知道古蘭經竟然從未提到過對女性的壓迫與不公待遇,她也根本沒想到伊斯蘭歷史上竟然出現過那麼多的偉大女性。其著作《以海為墨》(If The Oceans Were Ink)被《華盛頓郵報》評為“2015年年度傑出圖書”,並被該報譽為“非穆斯林必讀”佳作。本文為鮑威爾特稿,原稿刊發於英國《電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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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歲那年,我在開羅清真寺門口買了本小巧玲瓏的微型書,那本書裡有一句古蘭經文,而彼時的我並不是穆斯林,我也不認識阿拉伯語,我只是覺得那本書非常精緻。我小心翼翼的捧著那本微型書,而女店主則怔怔地看著我。

二十五年以後一個濕熱的下午,我去聖路易斯州探望我的父母,偶然間,我在一個珠寶箱裡面找到了那本微型書。那時的我早已繼承了我父親對伊斯蘭文明的強烈興趣,我自己也成為了一名專門報導穆斯林社會的記者,我專門給《新聞週刊》和《時代週刊》供稿。

雖然我知道古蘭經是穆斯林信仰的源泉,我也知道那些“聖戰分子”以及“極端分子”都信奉這本經典,但我從未對這部經典有過任何深入研究。

古蘭經降世於西元七世紀,而接受古蘭經啟示的,是一位名叫穆罕默德的貨商。自此,古蘭經的語言逐漸化為了一種精神、社會及政治大潮,這股大潮帶給我們的影響一直延續到了今日。

伊斯蘭信仰是當今世上發展最快的宗教,也是全球第二大宗教,它有著逾16億信眾,而古蘭經則是伊斯蘭獨一無二的神聖經典,這本經典,就是這16億人的道德指南。

在我研讀古蘭經的過程中,我驚訝地發現,古蘭經對於事物的表述竟然可以如此引人入勝。

不論是馬克思主義者還是華爾街銀行家,不論是專制者還是民主人,不論是恐怖分子還是多元論者,他們每個人都會找出一個理由去支撐自己的事業。

教我研讀古蘭經的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Mohammad Akram)曾給我講過一個印度笑話:有一天,一個印度教徒去找他的穆斯林鄰居,他問那位穆斯林:“你能借給我一本古蘭經嗎?”

穆斯林說:“當然可以,我這兒有很多本呢,我從書房給你拿一本。”

一周以後,那名印度人又來找他的鄰居,他說:“非常感謝,這本古蘭經確實很精彩,可是你能不能再給我借一本呢?”

穆斯林鄰居說:“可是你現在手上拿的就是古蘭經啊。”

印度人說:“這本我已經讀過了,這本很好,可我想讀讀你們穆斯林遵循的那本古蘭經。”

謝赫說,這雖然是個笑話,但它還是有道理的,因為,古蘭經根本沒提到過所謂“伊斯蘭國”的“聖戰”及“建國”策略。

9•11過去幾年後,我和謝赫穆罕默德在牛津大學一個辦公室裡喝茶。當時,我是《新聞週刊》的特派記者,而他牛津伊斯蘭研究中心智囊團工作。十年前,我也曾和阿克拉姆共同參與過一個學術項目,研究伊斯蘭在南亞的傳播與發揚光大。

那天在牛津,我們的心情都很慘澹。自9•11事件爆發以來,我們目睹了穆斯林和非穆斯林之間的種種隔閡與衝突,而這些裂痕將註定無法在我們有生之年得到有效修復。

當世貿大廈瞬間崩塌時,我們的世界也隨即分裂成了兩半,在這裡,我想引用前總統小布希一席話:“你們要麼和我們站在統一戰線,要麼就成為我們的敵人。”

在這樣的環境下,世人之間的友誼也變得非常奇怪。其實這一直都很奇怪:我是一個世俗女權主義者,我母親是猶太人,我父親是貴格會教徒,阿克拉姆是傳統伊斯蘭學者,雖然我們貌似充滿了隔閡,但奇怪的是,我們卻在不斷搜尋各自之間的共通點。

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曾在印度、大馬士革、麥迪那等地求學,也在英國生活過二十多年,他擁有一種跨越不同大陸的廣闊文化底蘊。

我自己的世界觀源自我的父親,我有一個很不安分的父親,我的父親對月牙狀的尖塔情有獨鍾,童年的我,被他拖著跑遍了全世界。

我是在德黑蘭、喀布爾、德令哈、開羅等地長大的,我就像一個訓練有素的小流浪漢,不管我在哪裡,只要我有我的父母、一本蘿拉•英格斯•懷德的書和偶爾的玩伴,我就感覺很滿足。

我第一次感受到“文化差異”是在伊朗的庫姆城。庫姆盛產宗教學府及學者,那裡的所有女性都會穿一件黑袍,縱然是像我這種還不到五歲的小姑娘也是一樣;去阿富汗後,我發現女子從不穿無袖衣服,我也明白我不能未經允許就給別人拍照,也明白如果有人送我一杯茶,我不應該拒絕他的好意。

當我告訴我的一個穆斯林朋友我要和一個謝赫學習古蘭經時,她說:“你能不能幫我問問他,為什麼穆斯林男人對女人那麼不好?”

當我像謝赫問到這個問題時,謝赫說,這是因為那些穆斯林男子根本沒有讀過古蘭經。

謝赫說,很多時候,人們只是有選擇性地讀古蘭經,他們習慣於斷章取義。

謝赫還說:“人們總會出於個人目的曲解並利用古蘭經文,他們總是帶著自己的想法理解古蘭經,刻意尋找那些能夠滿足自己私欲的經文。”

1998年,我前往阿富汗調查報導塔利班統治下阿富汗婦女的日常生活。在塔利班統治喀布爾的五年期間內,其工作重心就是對任何他們認為“非伊斯蘭”的事物下達禁令,包括風箏、指甲油以及在公共場合露出婦女面部。

然而,塔利班最具破壞性的法令,則是他們對女子教育的禁令。

在我的報導過程中,我曾採訪過一位阿富汗男子,我問他,他那已經年滿11歲的女兒是否到外面闖蕩過,他反過來問我:“我女兒為什麼要出去呢?”

那些年的塔利班忙著把婦女們拘禁在家中,以防她們受過教育,而阿克拉姆卻忙著向世人闡述另一個“版本”的伊斯蘭,他試圖告訴世人,穆斯林女子在伊斯蘭信仰中到底是何種存在,他的研究發現中包括七世紀著名女法學家、學者Ummal-Darda,她曾在大馬士革與耶路撒冷等地教授法理學。

Ummal-Darda的學生有男性也有女性,甚至還有穆斯林世界的哈裡發。阿克拉姆還提到了另外一位穆斯林女學者,她就是十四世紀的敘利亞學者法蒂瑪。法蒂瑪曾在麥迪那先知清真寺公開講學,她的學生也包括不同年齡的男男女女,她的博學吸引了無數學子不遠萬里慕名前來求學。

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說,他之所以下定決心研究伊斯蘭的婦女觀其實純屬偶然。在他研讀聖訓原文時,他總會讀到很多穆斯林女性權威的名字,於是,他決定為這些女子編纂一部完整的傳記,其中就包括諸多聖訓學權威。

聽到這裡,我打趣道:“你這書不算短篇吧?”

阿克拉姆答道:“起初我也以為這本書不會太長,我以為我最多能搜集二十到三十位女性權威專家,我還想著只做一本小冊子呢,可是,一切都是那麼地出乎意料。”

我說:“真的嗎?有多出乎意料呢?”

阿克拉姆說:“截至目前,我已經找到了上千個名字……”

阿克拉姆的這部著作叫做《伊斯蘭信仰中的女性學者》,這部著作有力回擊了席捲整個穆斯林世界的一種謬論:伊斯蘭信仰知識是男性的專利。阿克拉姆在這本書中寫道:“除了伊斯蘭,我不知道還有其他宗教是否也如此重視女性的貢獻,我也不知道女性竟然可以在一個信仰的歷史長河中發揮如此重要且活躍的作用。”

歷史上的穆斯林女學者們可謂是桃李滿天下,她們門下有法官,有伊瑪目,她們頒佈了諸多著名教法判例,她們為知識而遠遊,她們有些人甚至在整個中東地區都教過學。

起初,我以為這些穆斯林婦女早已被遺忘在歷史長河之中,正如西方女性長久以來被忽視一般。在絕大多數西方文明中,歷史都由男性來書寫,因此,他們只會記載他們自己瞭解的事物,直到上世紀60年代西方女權運動逐漸興起時,女性對西方社會文明的貢獻才慢慢重見於世。

穆斯林男子之所以不願讓女子出現在學校、清真寺等地,只是因為他們對“希賈布”(Hijab)這個詞的所謂廣義理解。“希賈布”通常意指女性佩戴的頭巾,實際上,這個詞更多的是指端莊與謙遜,它不光適用於女子,同樣也適用於男子。為了防止穆斯林女子抛頭露面,諸多穆斯林女學者的貢獻與學識也在無意間遭埋沒。

反觀伊斯蘭文明,女性在歷史長河中扮演的重大角色也在有意無意間被穆斯林內部所忽略,而這種忽視則更為複雜更為微妙。對此,謝赫阿克拉姆如此向我解釋道:“從傳統意義而言,穆斯林並不想讓自己妻女的名字為大眾所熟知。”

阿克拉姆說,“希賈布”這一詞的廣義涵義一直延續到了今日。

阿克拉姆告訴我:“有一次,我給一家烏爾都語報紙寫了一篇關於朝覲的文章,我本來想把我們朝覲團裡面所有人的名字都寫進去,但是團隊裡的男子卻不答應,他們警告我不要公開自己妻兒的名字。”

我問他:“那你最後怎麼辦了?”

阿克拉姆說:“我就說她們是某某人的妻子或者某某人的女兒。”

追溯到上一輩,我母親她們也是這麼做的。當時,她每每填寫自己的位址時都會這麼寫:理查•鮑威爾夫人(Mrs. Richard W. Power)。

考慮到這一傳統的存在,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提到的九千多名穆斯林女學者很可能只是諸多穆斯林女學者中很小一部分。

謝赫曾問我:“你知道什麼樣的伊斯蘭學者才會對女子發出反對聲音嗎?只有那些沉溺於所謂‘哲學’思想的學者們才會這麼做。”

阿克拉姆指出,亞里斯多德認為壓迫婦女是理所當然且很有必要的一件事,而這種哲學思想也影響到了中世紀的穆斯林思想家,因此,他們也發佈了諸多針對婦女的教法判例。

伊斯蘭從一開始就特別強調了男女平等這個核心原理,然而,隨著亞里斯多德哲學思想的發揚光大,隨著中世紀伊斯蘭學者們將他們所理解的男女不同分工賦予法律效應,一切都發生了極其微妙的變化。

阿克拉姆說:“我總是對人們說,女孩也有源自真主的諸多特質與潛能,如果我們禁止她們發揮自己的潛能,如果我們拒絕讓她們接受教育,那我們就把她們囚禁在活死人墓了。”

謝赫穆罕默德這部著作可謂挑戰了針對穆斯林婦女的諸多偏見分子,比如槍擊小女孩的塔利班槍手,比如禁止女子進入清真寺的阿訇,比如妄稱伊斯蘭信仰壓迫婦女的西方人士,等等等等。

然而,截至目前,這項研究依舊靜靜躺在阿克拉姆的電腦硬碟裡,由於高昂的出版價格,他只出版了這部著作的前言。

儘管他的學生們一再請求他先把這本書放到網上讓他們先睹為快,但他還是希望能夠先發行紙質版。他的一些學生也已經創建了一個眾籌基金,試圖籌集資金儘快出版阿克拉姆的這部著作。

如果你想要證明一個虔誠的穆斯林婦女並不一定必須是一位順從的妻子和母親,你就看看聖妻阿伊莎的例子。阿伊莎是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的十一位妻子。然而,自西元七世紀至今,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都對她有諸多分歧意見。

阿伊莎是一位頂尖伊斯蘭學者,是穆斯林女權的鮮明代表,是傑出的軍事指揮官,也是一位頒佈教法判例的教法學家……不論是以我們當代還是七世紀的標準做評判,她的知識水準和宗教權威都是驚人的。

阿伊莎並不是唯一一位與所謂“傳統穆斯林女子”觀念相悖的聖妻,聖妻赫蒂徹(Khadija)曾經在麥加城運營一個商隊,她是一名極為富裕的女商人,是一名守寡的單親母親,是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的老闆,她比先知年長整整十五歲。

赫蒂徹向未來的先知求婚時極為坦率,她說:“我喜歡你是因為我們之間的關係,是因為你在你們族人中的聲望、你的信用、你的品格和真誠。”

聖妻赫蒂徹給後人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但是,阿伊莎卻更加閃耀——她喜歡穿鮮紅的衣物,她會嫉妒先知其餘的妻子,她甚至曾和另外一位聖妻索菲婭(Safiyya)發生過爭吵,她罵了索菲婭的猶太父親,而索菲婭也反過來罵了她。

六、七歲那年,阿伊莎被與先知訂了婚。阿伊莎說:“有一天,我正在玩蹺蹺板,我甚至都有點淩亂了,就在那時,我被帶回家收拾整理了一下,然後我就被帶到了先知面前。”先知在夢中看到了阿伊莎的面容,吉卜利勒天使在先知睡夢中手持阿伊莎的畫像對先知說:“娶她吧,她是你妻子。”

先知和阿伊莎的婚姻可謂幸福美滿,先知曾經告訴阿伊莎,他對她的愛就像“繩子上的死結”一般堅固。直到今日,世人依舊稱阿伊莎為“真主摯愛之人的摯愛”。

聖妻阿伊莎的故事讓我想到了努喬德•阿里(Nujood Ali)。

我和努喬德初次見面是在葉門首都沙那(Sana)城,當時我受一家美國雜誌的委託去葉門採訪她,她雖然只有十歲,但卻已經是全葉門最著名的離異人士。

努喬德還是個孩子,她依舊摯愛著《貓和老鼠》,可是,在她九歲那年,父親卻把她嫁了出去。

努喬德一共有16個兄弟姐妹,她的一位姐姐曾遭人綁架並遭強姦,她那沒有固定收入的父親在無奈之下決定早早地把努喬德嫁出去,因為他認為這樣最起碼可以讓努喬德填飽肚子,同時也免遭惡意侵害。結婚那天,努喬德得到了一個價值25美元的戒指、三件衣服、兩個頭巾,但是她作為孩童的興奮之情很快就隨著夜幕的降臨消失殆盡。在所謂的新婚之夜,她那三十歲的丈夫粗暴地強姦了她。

一年以後,努喬德獨自一人打車前往沙那城一家法院提出要和丈夫離婚,此舉創造了葉門的歷史,也打破了整個部族的傳統。當律師問她為何要離婚時,她說:“我厭惡我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個夜晚。”

長話短說,努喬德九歲結婚,十歲離婚。

努喬德的離婚事件佔據了全球各大媒體頭條,隨後,葉門政府通過一項法令,將該國法定結婚年齡提高至17歲,但此舉遭到了保守派的強烈抗議。

據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2010年的一則報導指出,葉門眾穆斯林領袖曾于同年發佈聲明,將支持上述新婚姻法案的人定為“叛教者”。直到2014年,葉門才最終通過一項法案將童婚定為非法。

有一天,謝赫穆罕默德在牛津地區給人們講授關於兒童婚姻的課程,當時坐在教室裡聽課的有四十多位男子,女子卻鳳毛麟角,阿爾祖(Arzoo)就是其中一位。

謝赫講完課後,阿爾祖向他傾訴了自己的疑惑,阿爾祖希望謝赫能夠向她解釋一下伊斯蘭信仰為何會允許童婚的存在,畢竟童婚總是充滿了痛苦。她表示有些父母之所以將自己女兒早早嫁出去只是為了錢,並非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得到保護,她也提到了童婚及未成年人產子對少女身體的巨大危害。

關於這個問題,阿爾祖和另外一名學生梅哈潤(Mehrun)找謝赫阿克拉姆辯論了好幾個星期。謝赫阿克拉姆告訴她們,如果新娘尚未開始來月經,那麼新郎就不可以與她圓房。

不久以後,阿克拉姆在上課時又說:“我曾與阿爾祖和梅哈潤探討過童婚的問題,現在我想重申我的立場。”

經過大量史料查詢,阿克拉姆最終找到了八世紀著名教法學家伊本•舒伯祿瑪(Ibn Shubruma)頒佈的一則教法判例,該教法判例明確反對了童婚現象的存在。伊本•舒伯祿瑪指出,婚姻的成立與否取決於當事人自己,女孩到達青春期後可以自由選擇自己的結婚物件,但是,如果她在孩童時期就被嫁出去,她就失去了自主選擇未來夫婿的權利與自由。

阿克拉姆直言自己從阿爾祖和梅哈潤身上學到了很多,但是,很多穆斯林男子卻利用自己對古蘭經文的曲解強制剝奪了妻女的很多權利與自由,他們最常引用的一節經文就是第四章第三十四節, 即婦女章。

這節經文只有短短六行字,但外界卻認為它是古蘭經中“最具爭議”的一節經文。一個名叫“姆薩瓦”(Musawah)的婦女組織甚至認為這節經文充滿了“父權制基因”,正是由於此節經文的存在,很多伊斯蘭學者認為男性要比女性優越,而且男性對女性擁有絕對權威,為了維護這種“權威”,男性甚至可以毆打女性。

然而,一切爭議都源自對這節經文的不同翻譯與解讀。

英文翻譯中流通較廣的一個版本來自二十世紀初期穆斯林翻譯家穆罕默德•馬默杜克•皮克索爾(Muhammad Marmaduke Pickthall),他對這節經文的翻譯如下:

“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真主使他們比她們更優越,又因為他們所費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借真主的保佑而保守隱微的。你們怕她們執拗的婦女,你們應該勸戒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末,你們不要再想法欺負她們。真主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注:漢譯選用馬堅版本)

然而,後輩學者們則認為這節經文中並沒有過多崇尚男性主義至上的色彩,有人表示男子是女子的“守護者及供養者”,也有人認為“男子是婦女的保護者(和供養者),因為安拉已經使他們當中的一方比另一方優越(力量上)——仝道章譯本”。

無論如何,有一點是確定無疑的——男子對古蘭經文的解讀確實給穆斯林女子帶來了無盡痛苦。

伊斯蘭法官(即穆夫提)總是喜歡引用這節經文解釋家暴現象,此前,沙特政府還曾利用這節經文頒佈了一條法令,該法令規定,如果女子想要出國或到銀行開戶,她必須首先征得男性監護人的同意。

當我向謝赫阿克拉姆談到此事時他告訴我,這節經文從一開始就說男人和女人都源自“同一個靈魂”,由此得知,古蘭經從頭至尾都強調了真主造化人類的平等性。

阿克拉姆還指出,尊貴的先知(願主福安之)從來沒有打過他的妻子們,先知(願主福安之)還曾教導我們:“你們當中最優秀的,就是最善待妻子的人。”

謝赫阿克拉姆的學生曾問他關於“女權運動”的看法,謝赫不假思索地說:“女權運動旨在讓婦女得到公義與公平,如果我們穆斯林沒有做到古蘭和聖訓對我們的教導,那麼女權運動就勢必會在穆斯林內部興起。”

阿克拉姆還指出,改變這一現狀是需要時間的,他對我說:“西方國家總是在標榜他們所謂的女權運動,可事實上,很多歐洲國家的婦女直到上世紀70年代才有了選舉權。”

自從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接到 “你讀”這句啟示起,伊斯蘭信仰就強調了閱讀的重要性。如果你真的要想做一名合格穆斯林,你就必須研讀你信仰的根基。但是,對於古蘭經如此複雜如此縝密的經典而言,光光讀懂它字面意思是遠遠不夠的。

經過漫長的歷史沉澱以後,對古蘭經文的某些誤讀早已被硬生生化為了“真理”。時至今日,縱觀全球不同穆斯林群體,很多進步人士都開始重新解讀古蘭經婦女章第三十四節經文,以相對公正的口吻挑戰那些人為的偏見。

在巴基斯坦,小女孩們公開反抗塔利班的禁令,勇敢追求接受教育的權利;在非洲,人們開始公開要求當地伊斯蘭學者明確指出古蘭經到底在哪裡規定女子必須要接受割禮;與此同時,馬來西亞的活動人士也選擇前往偏僻小鎮清真寺和學校,發放一些帶有鮮豔紅色封面的小冊子,問道:“在真主面前,男女是否平等?”

對於馬來西亞穆斯林提出的這個問題,越來越多的人們都給出了肯定答案,即真主造化及看待男女時都是一視同仁的。師從謝赫阿克拉姆幾年前,我曾在吉隆玻參加了“姆薩瓦”組織的一次會議。當天會議結束前,會議大廳揚聲器中播放了古蘭經三十三章第三十五節經文。穆聖(願主福安之)時代,聖妻烏姆•賽萊邁(Umm Salamah)曾問先知,為什麼古蘭經有時候讓人感覺真主講話的物件只是男子,而非女子,於是,這節經文就降世了:

“順服的男女、信道的男女、服從的男女、誠實的男女、堅忍的男女、恭敬的男女、好施的男女、齋戒的男女、保守貞操的男女、常念真主的男女,真主已為他們預備了赦宥和重大的報酬。”(馬堅譯本)

激勵謝赫穆罕默德•阿克拉姆不斷前行的,正是這節經文,正是源自他對真主赦宥與報酬的渴望。

謝赫阿克拉姆表示,自己並不是什麼“女權主義者”,他只不過是一個喜歡仔細研讀古蘭經的普通穆斯林,僅此而已。

葉哈雅譯自《電訊報》

http://s.telegraph.co.uk/graphics/projects/koran-carla-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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