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穆斯林允許家暴的誤解與澄清

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關係中發生的一切暴力行為。按照表現形式劃分,可將家暴分為身體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經濟控制;按照受害者類型劃分,可分為:親密伴侶暴力、兒童暴力、老年人暴力。家庭暴力在全世界都是一個十分嚴峻的問題,各個國家都出臺了專門的法律反對家庭暴力。

然而,在穆斯林世界,家暴問題一直都是備受西方關注的敏感話題,很多人篤信,伊斯蘭信仰允許深知鼓勵男性暴力對待女性,可是,這種指控到底是否屬實呢?

首先,我們必須承認,家庭暴力是每個社會都存在的問題,它絕對不是某個特定宗教信仰特有的詬病。據澳大利亞研究機構發佈的一項調查資料顯示,全球範圍內,每六名女性中,就有一位曾經遭受其伴侶的暴力行徑。

可是,西方世界似乎不願直視自身社會中存在的問題,而是不斷以莫須有的罪名指責伊斯蘭及穆斯林,聲稱伊斯蘭就是家暴的溫床。通常,他們都會引用一段古蘭經文,並進行惡意曲解,從而達到抹黑伊斯蘭的目標,以下就是他們最喜歡引用的經文翻譯內容:

“有些婦女,如果你們害怕她們執拗,那麼你們要勸誡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4:34】

人們在用這節經文攻擊伊斯蘭時,根本沒有考慮這節經文的下降背景以及正確解讀方式,甚至刻意無視它前後的經文。遺憾的是,很多穆斯林都無法正確解讀上述古蘭經文,這也是為何非穆斯林會產生對伊斯蘭的諸多誤解與偏見。

那麼,伊斯蘭到底如何看待家庭暴力?伊斯蘭真的允許家暴嗎?

若要探討這個問題,就要從古蘭經和聖訓中尋找答案,同時也要依據權威學者們對於古蘭經文與聖訓內容的解讀。

古蘭經和聖訓對於夫妻雙方的關係、權利與義務做了明確界定。古蘭經教導我們,夫妻關係的核心與關鍵,就在於穩定、和諧、溫和、守護、鼓勵、關懷、善良、慰藉、平等、憐憫、無條件的愛……

穆斯林的偉大先知穆罕默德(願主福安之)也以言傳身教的方式,給我們留下寶貴的教誨,教導我們務必要善待妻子、善待家人。舉例而言,當有人問穆聖(願主福安之)應當如何對待妻子時,穆聖(願主福安之)答道:“你吃飯時確保她吃飽肚子,你穿衣時確保她有衣服穿,不要辱駡她,更不要打她。”

穆聖(願主福安之)還在其辭朝演說中重點提到了善待妻子。他明確指出,違反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中應當享有的權利,等同於破壞了與真主締造的契約。

在伊斯蘭看來,虐待婦女屬於違反真主禁令的罪過,同時也違反了伊斯蘭的基本要求。其實,伊斯蘭將家暴歸於非法的範疇,這其中就包括丈夫不履行對妻子的義務,譬如對妻子的經濟扶持、長久不回家、 虐待妻子或妻子家庭成員、不滿足妻子的性權利等。

17世紀的奧斯曼帝國,就曾針對丈夫家暴妻子頒發一系列法令,明確指出遭受家暴的穆斯林婦女可以提起訴訟,並獲取賠償金。19世紀的敘利亞法庭也指出,任何毆打妻子之人,都會遭受懲罰,而妻子則會收到賠償金。

那麼,備受西方矚目的古蘭經第三章第三十四節經文,到底有何奧秘呢?

上文已經提到,很多人都刻意無視了這段經文的大部分內容,他們只選擇關注其中那一小節,其實,這段經文的完整翻譯如下:

“男人是維護婦女的,因為安拉使他們彼此優越,又因為他們所付出的財產。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受安拉的保護而在丈夫不在時守身如玉的。有些婦女,如果你們害怕她們執拗,那麼你們要勸誡她們,可以和她們同床異被,可以打她們。如果她們服從你們,那麼,你們不要設法欺負她們。安拉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4:34】

由於男人具備的生理和心理優勢,他們被安拉賦予種種艱巨的責任,如承擔家庭生活費用、婚姻聘儀、出征參戰等。需要指出的是,這並不意味著男性比女性更為優越,而是在生理和心理方面有著不同的造化——這一點,早已得到科學界的認可。也正由於這些責任,他們被賦予了與之相應的一些權利,從而可以說,他們享受的權利與承擔的義務是相對應的。

“男人是維護女人的”,這裡表示維護的“Qawwam”一詞,在阿拉伯語中有維護、保護、領導、幫助、教育等多種含義,從中可以看出男子在家庭中的主導地位,然而,在翻譯古蘭經時,很多人卻選擇接受這個詞極為小眾的一個釋義,那就是“打”。當然,這並不意味著給男子授予了在家庭中橫行霸道,為所欲為的權力。而是作為男子,他尚有其它種種必須遵守的原則和限制。

安拉把男子享受某些權力優勢的原因總結為兩點:

1、他們擁有強壯的體格,剛毅的性格,較強的思考力和果斷處理事物的能力等。為此,安拉使聖位局限於男性。此外,還有領拜、裁決、參戰、離婚、執法等工作,只與男子有關;

2、男子負有提供聘儀和承擔生活費用的責任。正是因為這些特點,他們在家庭和社會中佔據了相對顯要的地位,這是“能者多勞”這一社會運動規律在男子身上的自然體現,而非人為的偏袒或強加。對於這一點,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便是最好的證據。這也是伊斯蘭這一與人性相適應,與客觀規律相吻合的天啟宗教區別於其它宗教和主義學說的特點。

安拉在闡明男子的特性及其責任之後,緊接著闡述了清廉優秀的女子的特性:她們應該是順從安拉命令,服從丈夫安排,丈夫不在時保護自己貞操,保護丈夫財產,培育自己子女,愛護自己家庭的人。

這裡的順從安拉,是順從丈夫的先決條件,是人順從人方面的根本原則。人不能違抗安拉而去順從人,哪怕是丈夫,甚至父母。只要任何人的命令有悖於安拉的教導和教門的原則,絕對不能順從。本節經文中的“服從”正是在這個前提下說的。穆聖說:“最好的妻子,是令你賞心悅目,服從安排,你不在時能保護你的財產和自己貞操的女人。”然後穆聖讀了這節經文:“男子是維護女子的……賢淑的女子是服從的,是受安拉的保護而在丈夫不在時守身如玉的。”

同樣,安拉也闡明了丈夫教育潑悍執拗的妻子的方法:

1、從教門角度善言勸說,告訴她應敬畏安拉,尊重丈夫的權益,以免因背離教門原則而毀掉自己和家庭的幸福等;

2、如果勸說無效,就不與其同被共寢,以便讓她自我反省,直至回心轉意;

3、如果前兩種方式仍然無效,可以出於教育的目的,輕微地打她們。

穆聖在辭朝演說中說:“在婦女的問題上,你們要敬畏安拉。你們已憑安拉的囑託擁有了她們,你們以安拉的許可與她們結成了合法夫妻。從她們方面,你們享受的權利是她們不得讓你們厭惡的人接觸你們的床鋪,如果她們違反,你們可輕微地打她們;她們從你們方面享受的權利是,你們依法供她們吃穿。”

當然,以上這些情況,是指丈夫能夠依照教門要求對待妻子的情況下,妻子不尊重丈夫的權益時處理矛盾的方式。如果妻子既順從安拉,又能完成對丈夫應盡的義務,那麼,丈夫無權隨意傷害妻子。的確安拉是至尊至大的,他要清算丈夫和妻子的一切不公正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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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葉哈雅

出處:The Conversation

原文:Explainer: what Islam actually says about domestic violence

連結:https://theconversation.com/explainer-what-islam-actually-says-about-domestic-violence-77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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