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的真理 第2頁

萬物被創造的真理 
穆罕默德是經由真主啟示,呼喚世人歸向真主,教導他們如何去侍奉祂--這正是主創造人的目的。很多聽穆罕默德道理的人,對主仍然迷惑不明,他們信主,但又把主與其他「神」連在一起;又有些人抱著無神的觀點,或自然主義的觀點。他們的信念是:「我們有死有生,消滅我們的只是光陰。」(古蘭經45章24節)古蘭經反問這些人:「是他們從無到有被創造出來呢?還是他們自己就是創造者呢?難道他們曾創造天地嗎?不然,是他們不確信真主。」(古蘭經52章35~36節)

換言之,古蘭經說明世界萬物,如人一樣,都是有一個開始的,而只有下列三個方式可解釋它們的來源:
(1)創造萬物,引生萬物的是虛無;也就是說,萬物從虛無而來。
(2)萬物自我創造。
(3)萬物之外有一個創造者,這創造者引生萬物,創造萬物

很明顯,第一個方式是不成立的;萬物自我創造更不能自圓其說;於是,唯一的結論是:萬物之外必有一個創造者。

有關主的真理    
依照上述結論推想下來,無神論根本是站不住腳的。承認了這一點,我們或者要問:為什麼穆罕默德所呼喚世人去信奉的便是真正的創造者呢?這創造者可能是世人相信的眾神裡的其中一位,或唯物論者的(無神)論點呀!幾乎整部古蘭經都是著重解答這個問題。

其實,答案只有幾句話。理論上,創造世界萬物的主,必定擁有穆罕默德所呼喚世人去侍奉的主的屬性(特性)。為什麼呢?造物主的性質一定與其創造的事物的性質不一樣,因為如果祂與被造物是同等性質的話,祂便只是短暫的,和需要有一位比祂超越的造物者了。照這樣說,世上必定沒有一樣東西像祂。如果造物者不是短暫的,那祂必然是永恆的;而若祂是永恆的話,祂就不需用別的因素來引生,因此也不可能有什麼因素是祂需要依賴來繼續存在,那就是說,祂是自足存在的。既然祂不依賴任何物質生存和延續祂的存在,祂的存在必定是無窮無盡的。所以,造物主的性質是永恆不變的:「祂是最初的,至終的」(古蘭經57章3節)祂是自足存在,祂不只創造萬物,還孕育萬物,也可以使萬物消滅。一切發生在萬物身上的事,都有造物主這個最終的「因」在安排控制。「真主是創造萬物的,也是監護萬物的;天地的鑰匙,只是祂的;不信真主的蹟象者,才是虧折的。」(古蘭經39章62~63節)「大地上的動物,沒有一個不是由真主擔負其給養的,沒有一個不是真主知道其住所和貯藏處的。一切事物都記載在一本明確的天經中。」(古蘭經11章6節)

主的屬性(特性)  
如果造物主是永恆不變,永遠存在,祂的屬性也是永恆不變,永遠存在的。祂不會失掉任何一種屬性,也不可能有新的屬性。因此,祂的屬性也是絕對的。除了造物主外,若還有一個造物主擁有同樣絕對的屬性,這是否有可能呢?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只要細心想一想,就發覺不對。

造物者的能力既然是獨一無二,祂必然擁有絕對的自由,要做什麼,就做什麼。但如果另外有一個擁有同等力量的造物者存在,祂倆又各自為政,就會產生以下兩種情況:其中一個要不是給另一個制服,就要互相中和(牽制)。這樣一來,給人制服的不可能擁有絕對的能力;互相中和的話,兩者的能力也有限了。縱使我們假設祂倆合作愉快,祂倆都不會是絕對有權力的。因為,其中一個在執行祂的旨意時,不能單純的依靠自己的權力,須加上「不干涉到另一個神」的條件才可以成功。古蘭經把這個論說綜合成這麼一段:「真主沒有收養任何兒子,也沒有任何神靈與祂同等;否則每個神靈必獨佔祂所創造者,祂們也必優勝劣敗。」(古蘭經23章91節)「除真主外,假若天地間還有許多神明,那末,天地必定破壞了。」(古蘭經21章22節)


主的力量 
我們說過,「因」循著兩個方式產生「果」:一是自然演變;二是刻意的。如果造物者有上述的屬性,便不可能是自然演變的「因」。因為假如世上一切事物都從這個「因」自然自發的產生出來,性質必然與這個「因」無異;再者,任何自然演變都是要加上別的條件,那麼造物者的力量就有限了。

於是,我們得到的結論是:造物者是刻意去創造萬物的。刻意包含知性,而刻意與知性都含有生命的意思。所以,造物者一定是「活」的,全知的,及有絕對自由意志的。因此古蘭經說,真主行事必是刻意和有目的的:「我(真主)確已依定量而創造萬物。」(古蘭經54章49節)「難道你們以為我只是徒然地創造了你們,而你們不被召歸我嗎?」(古蘭經23章115節)而且祂是絕對自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你的主確是為所欲為的。」(古蘭經11章107節)祂對所創造的一切瞭如指掌:「....祂認識陸上和海中的一切;零落的葉子,沒有一片是祂不認識的,地面下重重黑暗中的穀粒,地面上一切翠綠的,和枯槁的草木,沒有一樣不詳載在天經中。祂使你們在夜間死亡,祂知道你們在白晝的行為。....」(古蘭經6章59~60節)

主是活的,祂擁有下述的一切:「安拉,除祂外絕無應受崇拜的;祂是永生不滅的,是維護萬物的;瞌睡不能侵犯祂,睡眠不能克服祂;天地萬物都是祂的;不經祂的許可,誰能在祂那裡替人說情呢?祂知道他們面前的事,和他們身後的事;除祂所啟示的外,他們絕不能窺測祂的玄妙;祂的知覺,包羅天地。天地的維持,不能使祂疲倦。祂確是至尊的,確是至大的。」(古蘭經2章255節)

主不單只有無比的權力,祂還是公正的。祂從不妄加懲罰,祂是慈悲為懷的。祂的仁慈,套用穆聖的話,是「超越祂的懲罰」的。所以,祂不會懲罰我們每一過錯,相反地,祂洗刷我們的罪孽,擴大提高我們的德性。這些都是真正的造物主的屬性,而其他一切被稱為「神」(或最終的「因」)的人或物,因未能擁有上述所有的屬性,都不可能是我們所侍奉的造物主。 

主的一體性      
古蘭經清清楚楚地告訴了我們主應該是怎樣後,跟著便告訴我們為什麼除了主之外,沒有別的神,並且指出其他自稱神的荒謬之處。古蘭經質問那些崇拜人為偶像的人:「你們捨祂而祈禱的偶像,不能助你們,也不能自助。」(古蘭經7章197節)對崇拜天體的人,古蘭經引述伊布拉欣(亞伯拉罕)的故事:『當黑夜籠罩著他(伊布拉欣)的時候,他看見一顆星宿,就說:「這是我的主。」當那顆星宿沒落的時候,他說:「我不愛沒落的。」當他看見月亮升起的時候,他說:「這是我的主。」當月亮沒落的時候,他說:「如果我的主沒有引導我,那末,我必定會成為迷誤者。」當他看見太陽升起的時候,他說:「這是我的主;這是更大的。」當太陽沒落的時候,他說:「我的宗族啊!我對於你們所用來配主的事物,是無關係的。」』(古蘭經6章76~79節)

古蘭經也駁斥相信人類有「主」的本質的人:「猶太人說:「歐宰爾(註)是真主的兒子。」基督教徒說:「麥西哈(註)是真主的兒子」。這是他們信口開河,仿效從前不信道者的口吻。安拉惱怒他們。他們怎麼如此放蕩呢!」(古蘭經9章30節)

(註)歐宰爾(Ezra)是猶太教聖人中最受尊崇的一位,所以一部份猶太人稱他為主的兒子。
(註)麥西哈(Messiah)是救世主之意,指伊撒;即耶穌。

古蘭經清楚的說明,一切主所造化的都聽命於祂,所以不能是祂的兒子:「他們說:「至仁主收養兒子。」你們確已犯了一件重大罪行。為了那件罪行,天幾乎要破,地幾乎要裂,山幾乎要崩。這是因為他們妄稱人為至仁主的兒子。」(古蘭經19章88~91節)跟著,古蘭經便解釋伊撒(耶穌)的本質是什麼:「在真主看來,伊撒確是像阿丹(亞當)一樣的。祂用土創造阿丹,然後祂對他說:「有」,他就有了。」(古蘭經3章59節)

信主者的態度
要做真正的穆斯林,奉獻自己給主,我們需要相信主是一體的,主是唯一的創造者,是唯一保存萬物,滋養及孕育萬物的主宰。但單是這樣還是不夠的,因為很多拜偶像的人也相信只有至高的造物主才有這樣的本領,但他們並不算是穆斯林。所以真正的穆斯林還要承認一個事實--除了主之外,其他一切都不值得崇拜。

認知了唯一的主的道理後,我們便要永遠保持這個信念,不應讓任何事物誤導我們否認這道理。當我們全心信主之後,這信仰將使我們的精神境界為之一變,繼而我們的行為也隨之變化。這些精神及行為上的變化,就是我們信仰的明證。穆聖曾說:「信仰是那緊繫於心中,及以行為表現出來的。」
               
在精神境界的變化當中,我們首先會覺得要感謝真主,這可以說是「侍奉真主」(Ibada)(註)的本質。感恩是非常重要的,所以不信主的人是「否認真理的人」及「忘恩的人」。古蘭經說,人主要是由於虛榮心作祟,故而否認主的存在。這種自大的人,不肯承認自己是由一個比他偉大的神所創造,他不認為自己是受祂管制著,因此不覺得要感謝主。

信主者敬愛主,感謝祂所給予的一切恩典。信主者明白自己的一切德行,總也比不上主給予人的恩寵,所以他永遠是謹謹慎慎,唯恐主在今生或後世懲罰他,於是他敬畏主,奉獻自己給主,以極度謙卑的心情侍奉祂。一個人要做到這樣,必定要把主常存心間,時刻惦記著祂。惦記主是信仰的原動力,否則信仰便容易消失。

(註)「侍奉真主」的涵義廣泛,不單指為服從真主而禮拜,封齋,施天課和朝覲。舉凡人生的一切行為,由起居飲食,待人接物以至保家衛國,處理國際事務等。若其出發點是取悅真主,並嚴守古蘭經及聖訓去做的話,都是「侍奉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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