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教法學派奉行伊斯蘭中正主義
關於伊斯蘭中正主義(al-Wasatiah),宣導和反對者引發了諸多的疑惑,而引起所有這些疑惑的人中主要是兩類人:對伊斯蘭中正主義嫉恨者和無知者。
其中有人問:哪一個教派奉行了伊斯蘭的中正主義?哪一位伊瑪目是奉行伊斯蘭中正主義的?難道是艾布·哈尼法所主張的就是你們所謂的伊斯蘭的中正主義嗎?抑或是馬立克、沙菲儀,或者是罕百里所主張的才是伊斯蘭的中正主義嗎?
事實上,這四大教法學派中的每一位伊瑪目及其追隨者,以及其他學派的伊瑪目,如萊伊斯、塔巴里等伊瑪目及其追隨者都是遵循正道的;都是奉行伊斯蘭的中正主義的。此處所說的中正主義,即從這些學派的整體主張而非全部主張來看,這些派別都是奉行伊斯蘭中正主義的。一個客觀而公正的人不會認為,遵循這些學派者,他們的整體主張偏離了伊斯蘭的中正主義。
如果說四大教法學派(哈乃菲學派、馬立克學派、沙菲儀學派和罕百里學派)是現今伊斯蘭世界傳播最廣的教法學派,那就以四大教法學派為例,證明四大教法學派所遵循的就是伊斯蘭的中正主義。他們所制定的指導方針就是伊斯蘭的中正主義——儘管他們沒有以中正主義一詞來命名——這是因為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這些學派所依據的教法基本原理和法則。
第二、教法學家之間的相互接納和相容。
第三、教法學派之間的相互的學習與交流。
第四、四大教法學派都採納一切言之有據的主張。
這些學派所依據的教法原理和法則:
看看以下的列表就會知道,四大教法學派的中的每一個學派所制定的,剖析教法判律的教法原理和法則均沒有偏離伊斯蘭的中正主義。
教法學派 |
教法學派剖析教法判律所依據的教法原理和法則 | |||||||||
哈乃菲學派 |
古蘭經 |
聖訓 |
聖門弟子的教法判令 |
類比 |
擇善 |
習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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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力克學派 |
古蘭經 |
聖訓 |
麥迪那人的公議 |
類比 |
聖門弟子的主張 |
公益 |
習慣 |
防微杜漸 |
假定推斷 |
擇善 |
沙菲儀學派 |
古蘭經 |
聖訓 |
公議 |
一些聖門弟子中不相互抵觸的主張 |
有分歧是採用一部分聖門弟子的主張 |
類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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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百里學派 |
古蘭經 |
聖訓 |
公議 |
聖門弟子的教法判令 |
假定推斷 |
公益 |
防微杜漸 |
通過這個表,我們可以看到:
1、四大教法學派中每一派都一致認定《古蘭》和聖訓是教法判定最基本的依據,而且是所有法源中首要的依據。
在《古蘭經》和聖訓中找不到證據的情況下,四大教法學派對採用次級法源(聖門弟子的教法判令、公議和類比)沒有分歧。只不過有的教法學派在採用這些次級法源的先後排序上與其他教法學派略有出入。
對採用次級法源的先後順序不同的原因其實也可以歸到《古蘭》和聖訓中。
對於所有的伊瑪目來說,對經訓明文的尊重是一件神聖不可侵犯的事情,若是他們中有人的教法主張與聖訓不一致,那他們必定會陳述不予以採用聖訓的原因,表明之這並非出於自己的私欲,或對聖訓明文的忽視。可以這麼說:只要聖訓是健全的,那必定就是他們的主張。
2、教法學家之間的相互接納和相容。
這是證明四大教法學派都奉行伊斯蘭的中正主義的又一例證。各個教法學派都承認存在教法觀點的不一致和他們對同一個問題有著多元的看法這一事實,而且他們還允許各派之間可以互相跟隨禮拜。馬立克、沙菲儀、罕百里和哈乃菲學派之間可以相互跟隨禮拜。我們沒有聽說艾布·哈尼法和馬立克之間有什麼分歧;也沒有聽說過馬立克和沙菲儀之間發生過爭執;更也沒有聽過沙菲儀和罕百里之間有過什麼紛爭。
這就是伊斯蘭的中正主義,接納分歧,甚至雖然自己有不同觀點,但是還是接受了對方的做法。據傳當年伊瑪目沙菲儀在巴格達的哈乃菲派清真寺中,與遵循哈乃菲學派的人集體做晨禮拜時就放棄了拜中的“古奈特”(高聲念誦祈禱辭),儘管這與他教法主張相違背。對此,哈乃菲學派的解釋是:這是伊瑪目沙菲儀對艾布·哈尼法的尊重,或者是為了團結哈乃菲學派。這兩種解釋都彰顯著伊瑪目的沙菲儀高尚的美德。
針對那些在晡禮的主命拜後再禮兩拜副功拜的做法,伊瑪目艾哈邁德說:我們不做,但是也不會責備這樣禮拜之人。
3、各個派別之間互相學習,互相肯定對方。
四大教法學派奉行伊斯蘭的中正主義的又一例證就是:各個教法學派之間互相學習,互相肯定對方。雙方都以曾經收納為學生而倍感自豪。如馬立克就曾經為沙菲儀曾做過他的學生而自豪,而沙菲儀也為曾經在馬立克門下為徒而倍感自豪。艾哈邁德評價沙菲儀上個很好的老師和教導員,而沙菲儀則視艾哈邁德是個好學生,是個伊瑪目和法學家。
這種對對方教派的肯定的事例真的是不勝枚舉。馬立克評價艾布·哈尼法說:如果伊瑪目艾布·哈尼法來到我的教學圈,那你們一定會將他視同于一塊吸水的木頭。沙菲儀在評論艾布·哈尼法時說:“他就象一劑令身體痊癒的良藥;就向太陽之於地球一樣。”沙菲儀在評論艾布·哈尼法時說:“在教法方面,人們都象病人需要醫生的救治一樣需要艾布·哈尼法。”
4、四大教法學派都採納一切言之有據的主張。
這也是四大伊瑪目奉行伊斯蘭中正主義的例證之一。沒有任何證據表明,這些伊瑪目的教法主張是空穴來風,毫無依據可言。相反,他們的所有教法主張都是言之有據的。因此,艾布·哈尼法說:不知道我們的教法依據者,沒有資格對我們的教法主張說三道四。他又說:凡不知道我的教法依據者,禁止他以我的言論給他人判定。因為,我們都是凡人,今天說的話,明天可能就會收回。他又說:如果我的主張與真主的經典和他的使者的言論相違背,那你們可以放棄我的主張。
伊瑪目馬立克說:我的的確確是一個凡人,有對有錯,你們看我的教法主張,如果符合《古蘭》和聖訓的就採用,凡是違背《古蘭》和聖訓的就放棄。他還說:在穆聖先知之後的人,他們的言論要麼為人所採納,要麼為人所拋棄,唯有穆聖先知的言論則不然。
伊瑪目沙菲儀說:任何人的主張要麼符合真主使者的遜奈,要麼與之相違背。所以,不管我的主張是什麼,或者我所考證的,與我相悖的言論。只要是真主的使者所主張的就是我主張。伊瑪目沙菲儀還說:如果該聖訓是對的,那就是我的教法主張。他又說:你們看我的教法主張,如果符合真主使者的聖訓者,那你們就採用之;如果你們發現違背了穆聖的言論者,那你們就拋之於腦後。
艾哈邁德說:如果有教法判律符合真主使者的傳述,但是與我的主張相違背的,那無論在生前還是等死後,我都要撤回我的主張。他還說:“你們不要盲從於我,不要盲從于馬立克,不要盲從于沙菲儀,不要盲從於奧紮裏,不要盲從於紹裏,你們當象他們那樣學習。”
以上四點清楚地證明了伊斯蘭的中正主義並非是為某一伊瑪目所壟斷;也不為某一個教法學派所獨有;也沒有任何一位伊瑪目宣稱中正主義為自己所獨享。事實上,伊斯蘭的中正主義就猶如一眼清澈的源泉,每位法學家都從中汲取和飲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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