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走向伊斯蘭與民主化
當下在印度尼西亞﹐有數百個穆斯林團體﹐多數都是在1998年5月蘇哈托垮臺之後新建的組織。 這些民間社會團體的出現﹐改變了這個國家的歷史進程﹐克服了獨裁統治和警察管理的社會氣息﹐走向了日益增多的民主和伊斯蘭的開明化。
在過去十二年的政治變化中﹐最為突出的現象是社會發展民主﹐廣大穆斯林對伊斯蘭文明的訴求﹐生氣勃勃﹐改變了過去停滯不前死氣沉沉的狀況。 因此﹐個人(統治者)意志的形像少了﹐而民眾的呼聲多了﹐多數情況下有政黨或民眾團體代表民意﹐增強了集體意識﹐伴隨而來的是教育普及﹐宣傳深入到民間。 西方人看到印度尼西亞扑朔迷離的變化﹐他們喜歡亂哄哄的民主形式﹐但不喜歡人們熱衷於伊斯蘭﹐因此多有批評指責他們不聽話。
根據印度尼西亞的歷史和現實﹐發展成為一個純粹的伊斯蘭國家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因為獨立之後在西方國家監督下的憲法確定了印度尼西亞只是一個世俗政治的國家﹐不許可宗教干政﹐禁止建立宗教政黨﹐但是絕大多數的民眾希望政府尊重伊斯蘭﹐採納伊斯蘭的合理化建議。 所以﹐今天的印度尼西亞﹐世俗法制與伊斯蘭法制(沙里亞)幾乎看不到明顯界線。
伊斯蘭是印尼歷史悠久的文化傳統﹐而在後蘇哈托時代﹐得到廣泛並且蓬勃發展﹐人們普遍確認伊斯蘭向社會提供了高尚的道德準則﹐遠遠勝過西方的資本主義自由化。 「人往高處走」的民間思想傾向要求伊斯蘭﹐因為伊斯蘭精神講究公道﹑平等﹑廉潔﹑誠實﹑善良。 相比之下﹐西方的社會習俗﹐如自由化﹑世俗化﹑多元化﹐在印度尼西亞沒有市場﹐受到譏諷和嘲笑﹐被稱為是崇洋媚外﹐不適於穆斯林的國情。 在各種政治辯論和社會大討論中﹐不可避免會有伊斯蘭信仰與世俗憲法的矛盾﹐但辯論的最終結果是民眾可以接受的結論﹐還是沒有伊斯蘭名稱的伊斯蘭精神獲勝。
印尼政治家艾哈邁德‧蘇布爾在2005年說﹐為了維護世俗化的憲法﹐政府可以把伊斯蘭排除在政治之外﹐但不可能排除在社會生活之外﹐因為那是人民的權利。 伊斯蘭與共產主義不一樣﹐沒有一個西方國家宣佈是社會大敵﹐而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對所有伊斯蘭國家的宗教政治表現畢恭畢敬。 他們也承認﹐民主化的社會並非只有唯一的模式﹐可以根據社會文化和歷史背景有所創新﹐所以伊斯蘭與民主不相違背﹐例如反對同性戀結婚﹐不能說那個社會不民主。 伊斯蘭國家的多元化﹐應當與西方有所區別﹐因為以大多數居民意志決定的制度﹐例如尊重各種宗教信仰﹐但必須以伊斯蘭為社會主流意識﹐也符合民主政治的標準。
在法制建設的問題上﹐發生過激烈的辯論。 不是討論沙里亞是好是壞﹐而法制的基本原則是公正﹐法制沿襲傳統﹐符合社會習慣﹐而不是對西方國家的法制生搬硬套。 所有西方國家並沒有一種統一的法制和法規﹐各國根據自己的國情而制定人民認為最理想的法律﹐就是好法律。 只有尊重傳統﹐人民喜聞樂見的社會法制﹐才真正代表印度尼西亞 ---- 伊斯蘭文明的社會。 來到印度尼西亞就讓人感覺到﹐這裡不是美國﹑德國﹑荷蘭或日本﹐一切文化都是印度尼西亞本土特色﹐包括政治和法制。
印度尼西亞人民自古以來就信仰伊斯蘭﹐同世界上所有穆斯林信仰同一宗教﹐因此他們的意識形態和生活方式就有共同點﹐就象意大利同西班牙都是天主教徒社會有許多相似之處一樣。 印度尼西亞必然同週圍或中東的穆斯林國家建立友好關係﹐因為彼此有一致的思維理念和共同信仰精神。 印度尼西亞是穆斯林國家﹐因為85%的人口是穆斯林﹐但與其他伊斯蘭國家有所不同﹐有自己的太平洋海島文化特徵﹐這就是在伊斯蘭精神下所允許的民主。
印度尼西亞在近代歷史發展中﹐擺脫了殖民主義枷鎖﹐開展了民族獨立鬥爭﹐在獨立之後尋找民族精神又經歷了一個堅苦卓絕的奮鬥過程。 今天找到了自己的特徵﹐是深信伊斯蘭文化的穆斯林。 有人說﹐印度尼西亞走向伊斯蘭極端主義﹐實行「阿拉伯化」運動﹐這是無知之徒的譭譽之言﹐印尼永遠不會變成阿拉伯國家。 印度尼西亞人民是一個有尊嚴的民族﹐千百年來在為爭取自由和獨立的奮鬥中發展壯大﹐最為高貴的精神是伊斯蘭的印度尼西亞。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