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課》
二、繳納天課的精神
在古蘭經中,財富被視為真主給予人類的恩惠。真主,既是宇宙的創造者、調養者,當然亦是萬物的主宰了,包括一切人類所享有的。
「是那造化諸天與地,並為你們由雲降水而用以發生美麗的園林的主呢?那園裡的樹不是你們能使它生長的。.....」(古蘭經第廿七章六十節)
既然安拉是萬物之主宰,而我們祇是其受託人,因此,我們應該按主的旨意去支配和運用祂賜予的財富。金錢固然不應浪費在毫無意義的用途上,更不可用作掠奪權勢,欺壓民主的工具。古蘭經和聖訓都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任何用不正當手段得來的不義之財就是對主的不忠。換句話說,除了對主的信仰專一外,最能獲主喜悅的德行便是對人施予、仁愛、慈悲、買想和容忍。
「那般人他們在富有與困窘的時候施捨的,且是抑怒饒人的,安拉喜愛為善的人。」(古蘭經第三章一三四節)
主命令我們要在祂及祂的愛民跟前謙遜、禮讓和慷慨。我們不應對主的給養過份苛求,應抑止對物質的非份慾念。祂更囑咐我們不能驕傲、蔑視他人、放縱自己、任性、貪心和重視名利。因此,我們要時常立拜功來潔淨心寧,齋戒來壓止食慾.施天課來制勝貪念。我們之有這種種的德育皆因我們歸順了主而得到的恩寵.有賴祂的寬大和仁慈。
因此,那些有條件去施天課的穆斯林更應感謝主對他們特別的恩典,使他們有能力去幫助他人。須知道,施天課是對主的一種責任,並不是對受惠者的施捨,因為這是施者和受者的義務和權利。像其他侍奉主的行為一樣,在施與愛天課的時候,彼此都要純潔和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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