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課》
五、天課的受惠者
古蘭經有提及那些人可接受天課。
「救濟品惟歸給窮困的、赤貧的、為此工作的、其心可得安定的、用以贖身的、拖欠外債的、用於安拉之道上、與旅客。這是安拉的規定,安拉是深知的、明哲的。」(古蘭經第九章六十節)
天課各類的受惠者早已在一千四百年前訂定,至今仍適用。
1.貧人~那些不能工作或沒法養活自己及其家屬的人,或那些為主道工作而無瑕顧及生計的人。那些沒有要求幫助的,則應優先受惠。
2.有急需要的人~那些受災難而失去財物的人可接受天課。
3.天課的收集人~這些人的薪金可取自天課。據某些學者的解釋,在伊斯蘭國家裏,天課可用作支付財政部,甚至整個政府顧員的薪金。公款的管理人,也在此列。
4.改信伊斯蘭教的人~那些因歸信伊斯蘭教而喪失其財富的人應得到幫助,以使其能安定過日。
5.不自由的人~此類包括付出贖金去換取穆斯林的人質或戰俘的自由。
6.欠債人~是指那些因支付合理的必需品而舉債的人。那些因婚禮鋪張或其他過度放縱,奢侈浪費而蒙受債務纏身的人,不入此類。
7.旅客~那些因某種合法的原因要離開其家園,而在異國無依靠的人,例如去宣揚伊斯蘭、去求學、公幹等。也可將天課撥給專為幫助這類人而設的福利機構。
8.用於主道上~這類包括一般社會公益,可分成下列各種:
甲、宣揚主道者的報酬。
乙、學生、學者和研究工作者的津貼和薪俸。
丙、推廣社會公益的費用,例如建設醫院、教育機構、圖書館、禮拜寺等,或捐助為伊斯蘭服務的團體。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