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是否允許在非穆斯林的節日向他們祝賀的教法說明
日前,埃及教法判令機構頒佈“法塔瓦”,允許穆斯林在非穆斯林節日來臨之際,以不違背伊斯蘭信仰的言辭,向非穆斯林道賀和祝賀。
法塔瓦原文稱:這樣的祝賀和道賀,屬於真主命令穆斯林善待他人,不加區分地善待全人類的範疇之內。真主說:“(你們)當對人說善言。”(2:83);真主又說:“真主的確命人公平、行善、施濟親戚,並禁人淫亂、作惡事、霸道;他勸戒你們,以便你們記取教誨。”(16:90)
這一教法判令最主要的依據是古蘭經中一段明確的經文。在這段經文中,真主並未禁止穆斯林善待非穆斯林,並同非穆斯林建立聯繫;給他們贈送禮物和接受他們所饋贈的禮物等等,這些善待非穆斯林的事情。
真主在這段經文中說:“(那些)未曾為你們的宗教而對你們作戰,也未曾把你們從故鄉驅逐出境者,真主並不禁止你們憐憫他們,公平待遇他們。真主確是喜愛公平者的。”(60:8)
同樣,穆斯林向非穆斯林贈送禮物,和接受他們的饋贈,在教法上來說都是允許的行為。因為穆聖(願主福安之)曾經接受非穆斯林的禮物。據阿裡·本·艾比·塔利布說:“波斯科斯裡國王給真主的使者贈送了一份禮物,穆聖接受了這份禮物;羅馬皇帝給真主使者贈送的禮物,穆聖也接受了。其他國王們所贈送給穆聖的禮物,穆聖也接受了。”
伊斯蘭的學者們,通過對這些聖訓的正確理解做出判定,穆斯林只是接受非穆斯林的禮物是合法和可嘉行為,因為這屬於善待他人的行為,這是穆聖的遜奈。
(侯賽因譯自埃及教法判令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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