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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任命女主婚官引起爭議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發給朋友 舉報 來源: 網絡翻譯    作者:阿里譯
熱度2151票  瀏覽78次 【共0條評論】【我要評論 時間:2008年7月13日 18:39

  阿瑪爾'索里曼今年32歲﹐新近被政府任命為婚禮主持官﹐為新婚夫婦做官方證婚人﹐誦讀《古蘭經》﹐在結婚證書上簽字蓋章。 這個職務傳統是男性官員的專利﹐職務名稱是“納祖恩”﹐意思是婚姻公證官﹐至少從人們的記憶中﹐沒有看到過女子站在主婚的位置上﹐主持莊嚴宣佈男女成婚的禮儀。

  評論家們紛紛議論說﹐不僅在埃及﹐即使在整個穆斯林世界﹐女子主婚也是開創了一個破天荒的先例。 阿瑪爾是一位三個兒女的母親﹐擁有伊斯蘭法學學歷。 她大膽挑戰傳統﹐申請參加主婚官資格考試和選拔賽﹐在所有候選人中﹐她的資歷和學識戰勝了十名男性選手﹐根據法律被任命為合格的主婚官。 埃及司法部面對民間反對的聲音回答說﹐根據埃及的法律﹐主婚官必須具備各種學歷和知識﹐但沒有性別的規定。

  索里曼女士將被委派到她的家鄉﹐位於開羅以東的基納亞特鎮﹐走上工作崗位。 那裡原來的主婚官是她的老公公﹐因為不幸逝世﹐出現位置空缺。 她對記者說﹐由女子擔任主婚官有許多好處﹐首先以女子的細心﹐最容易體察婚姻的自願合法性﹐防止有人弄虛作假包辦婚姻。 作為主婚官﹐也有權對家庭問題提供咨詢服務﹐只有女子官員﹐才有可能同女人們說知心話﹐深入交談﹐體會女人的甘苦﹐公正裁決離婚案情。

  主婚官一向是男性官員﹐只是社會傳統習慣﹐在伊斯蘭經典中沒有對女子限制的教規。 但是﹐在埃及﹐也同其他大部份伊斯蘭國家一樣﹐證婚的儀式一般在清真寺中舉行。 許多人提出異議﹐女子身有月經期間禁止進入寺院。 她回答說﹐可以在家庭中舉行證婚儀式。

  索里曼女士被正式任命為主婚官引起很廣泛的爭議﹐絕大多數反對者是從習慣上接受不了﹐不願看到古老傳統受到動搖。 政府官員們認為﹐這是社會進步的好現象﹐體現了埃及社會的男女平等﹐是真正的伊斯蘭精神。

  艾資哈爾大學宗教對話委員會前會長阿里'薩滿說﹕“人們沒有必要表現震驚。 主婚官只是一種公證的工作﹐屬於法律性質﹐而不是宗教性質。 為什麼女子就不可以呢﹖” 有人爭辯說﹐在2005年﹐美國有一名女子提議主麻聚禮領拜﹐引起學者們紛紛反對﹐這樣的新奇事在埃及發生了。 薩滿回答說﹐這是兩種性質不同的事件﹐不可比較﹐女子領拜不符合教規﹐是宗教禮儀問題。 主婚官的職責只是審查結婚的法律條件﹐然後在結婚證書上簽字認可﹐並且誦讀《古蘭經》向真主祈禱表示對新婚夫婦良好祝愿﹐屬於技術性行政工作。 沒有教義規定不許可女性為婚禮作證。

  艾資哈爾大學副教務長謝赫法烏茲'扎福撒夫說﹐埃及女權運動經歷了一個發展過程﹐例如過去女人沒有選舉權。 從1956年開始﹐女人才享有同男人一樣的選舉權和擔任政府機關公務員職務。 過去﹐女人不得參與法庭判決﹐但是在2007年﹐埃及司法部根據資歷任命了三十名女性法官。 這些新任命的女子法官﹐在工作中表現很出色﹐民眾表示滿意。 為什麼不能支持女子做男人同樣的工作呢﹖

  (www.gulf-times.com﹐伊光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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