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有盲婚陋習正在改革
因為沙特阿拉伯是伊斯蘭的發源地﹐而且是真主最後使者的故鄉﹐所以許多人盲目相信那裡是世界上最純淨的伊斯蘭國土。 事實不是這樣﹐那裡同許多伊斯蘭國家一樣﹐有許多歷史形成的陳規陋習﹐違背伊斯蘭的人道精神。 當今向外開放﹐揭開了這些不盡人意的暗藏秘密﹐例如盲婚。 盲婚是什麼﹖ 就是準備結婚的男女﹐在入洞房之前兩人素昧平生從不相識﹐屬於包辦婚姻性質。
薩摩爾姑娘聽從他父母的命令同他的表兄定婚已經三年了﹐從來沒有見過一面﹐也沒有對過話﹐因為雙方家長同意等她表兄大學畢業找到工作後完婚。 這一對定過婚的男女青年都曾經要求過﹐根據伊斯蘭原則﹐應當找機會見面相親﹐但是雙方父母都說﹕“我們是傳統家庭﹐男女孩子在結婚前見面﹐違背家族祖訓。” 就在舉行婚禮那一天﹐兩人初次見面﹐交談了幾句﹐雙方覺得對方不對勁﹐分別強烈要求自己的父母取消婚禮﹐撤消婚約。 薩摩爾說﹕“我苦苦等了三年﹐一直盼著這一天﹐能看到如意郎君。 但是﹐一見面﹐我們雙方都不滿意。 我是個人﹐你們應當尊重我的人格﹐如果早有機會見一面﹐不會有今天的尷尬場面。” 男方對父母說﹕“她遠不是我這些年所想象的那樣外貌和思想﹐我們無法說到一塊﹐以後難以相處。” 這是盲婚的一個典型例證﹐是沙特阿拉伯許多古老的習俗之一﹐不許男女青年婚前見面。 他們無視伊斯蘭法規﹐男女必須雙方有感情﹐表示同意﹐婚姻才能成立。
沙特伊斯蘭大學法律系教授赫桑姆'艾斯哈克博士說﹕“伊斯蘭的觀點十分明朗﹐婚前相親是必須的過程。 我們有許多聖訓的根據﹐在雙方確定婚約之前﹐應由與婚姻無關的人(瑪赫拉姆)陪同雙方相親﹐須本人表示同意﹐定婚才能成立。” 但是﹐在沙特阿拉伯﹐許多地方堅持傳統習俗﹐禁止未婚男女見面﹐說明他們至今還沒有理解或接受伊斯蘭的文明制度﹐滯留在蒙昧時代。
先知穆聖說﹕“你們中有人想同一名女子結婚﹐應當去見那位女子﹐產生願意同她結婚的感情。 如果能做到﹐一定這樣做。”《阿布'達伍德聖訓集》 艾斯哈克博士說“這是再明確不過的了﹐如果沒有經過相親﹐表示過同意﹐倉促形成的婚約﹐沒有合法性。” 但是他也承認社會存在某些不良現象。 有許多女孩的家長擔心﹐在相親之後﹐ 因為男方沒有誠意﹐只說一聲“不行”﹐一切都結束了﹐讓女兒太丟失面子﹐所以干脆不許見面。
不過﹐面前婚前未經相親程序﹐也產生了許多美好的婚姻和家庭﹐這樣的例子也不少。 有一位青年男子曼杜赫'波威﹐是一個孝子﹐婚姻大事一切聽從母親的安排。 他媽媽為他選擇了一個未婚妻﹐說那個姑娘“賢惠﹑勤快﹑能幹﹑體貼人﹐而且有文學修養﹐會吟詩做賦。” 曼杜赫 一直等到29歲結婚那天才有機會見到自己的新娘。 婚後﹐他坦誠地說﹐在舉行婚禮前曾經有過懮慮﹐擔心見面時﹐有一方看不上對方﹐這事就難成。 他說﹕“我心裡一直敲著小鼓﹐萬一人家看不上我﹐也許我看著她不順眼﹐結果不堪設想﹐一定會惹媽媽生氣。” 他們順利地結了婚﹐婚後雙方都滿意﹐夫婦恩愛。 他說﹕“我要感謝媽媽﹐她老人家說得一點不錯﹐我的妻子就是那樣的人。”
心理學家和家庭咨詢專家哈利德'巴哈吉格說﹕“相親很重要﹐可以給他們雙方得到第一印象。 第一步完成之後﹐他們會找機會互相交談﹐這對婚前的過程是一個健康的發展步驟﹐有利於建立牢固的夫婦感情。” 他說﹕“盲目結婚的夫妻﹐往往維持時間不長﹐容易發生事故。 有些人覺得對方不是理想中的人﹐提出離婚﹔也有些人﹐勉強維持夫妻關係﹐生活不愉快。”
伊斯蘭四大法學伊瑪目都一致同意婚前男女的相親﹐基本條件是有瑪赫拉姆陪同﹐並且要求女方衣著得體﹐戴蓋頭。 優素夫'蓋拉達威博士在他的《伊斯蘭合法與不合法事物》一書中提出的原則是﹐相親是有必要的﹐因為“眼睛能看透心靈”﹐“男方應有準備結婚的誠意”﹐但是相親的條件不必太苛刻﹐應當採取中間溫和立場﹐陪同的人有必要﹐蓋頭成為條件沒有根據。
據阿布'胡賴伊勒傳述﹐有一位弟子前來對先知穆聖說﹐他想向一位輔士的女子求婚。 先知穆聖問他﹕“你可曾親眼看過她﹖” 他說﹕“還沒有。” “那麼﹐你應當先去看看她”﹐先知穆聖說。 《穆斯林聖訓集》
在沙特阿拉伯報刊和媒體宣傳中﹐最近多了一些民俗改革的內容﹐例如男女婚姻問題﹑婦女權益問題等等。 西方國家對沙特阿拉伯的社會制度多有批評和嘲笑﹐經常有人以沙特阿拉伯的社會狀況指責伊斯蘭不民主﹑思想保守﹑文化落後﹐例如不許可女子駕駛汽車。 沙特阿拉伯﹐或者任何伊斯蘭國家﹐都有不同程度的地方習俗﹐與伊斯蘭無關﹐但這些陋俗屬於非伊斯蘭的內容。 例如某些北非和中東國家強迫年輕女子割陰﹔印巴女子結婚女方須向男方付出重金的“嫁妝”﹔還有在中亞山區﹐被強姦的女子必須嫁給強姦犯﹐才能免除訴訟。 這些怪現象都被西方人列為伊斯蘭的罪狀。 當代世界﹐資訊和交通大開放﹐任何國家難以做到“家醜不外揚”﹐沙特阿拉伯的社會改革﹐也是為了澄清許多容易被誤解的伊斯蘭形像。
(編譯自沙特《阿拉伯新聞》﹔www﹒arabnews﹒com/﹖
感謝流覽伊斯蘭之光網站,歡迎轉載並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