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軍濫殺無辜阿富汗人抗議
美國對所有被佔領的國家接過西方殖民主義傳統的衣缽﹐在同傀儡政府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中必有“治外法權”條款﹕美國人在被佔領的地方﹐任何罪惡一律不受所在國法律裁決。 所有在被侵略國家犯罪的美國官兵﹐都運送回國﹐絕大多數都“無罪”釋放﹐即使對影響極大者﹐也多給“諒解”從輕發落﹐象征性地關押幾天或隱名埋姓不再用真名露面。 所以﹐在美國佔領的國家﹐美軍可以胡作非為﹐欺凌﹑壓迫和殺害那些亡國奴﹐因為他們頭上有頂保護傘。
去年三月四日﹐美軍飛機對楠格哈爾省農村地區出勤﹐以襲擊塔利班武裝人員為名﹐向公路兩旁的普通村民用機槍掃射﹐當場打死十二人﹐其中有婦女﹑兒童和老人﹐沒有一個是武裝人員。 當地政府在民眾壓力下對美軍提出抗議﹐要求阿富汗傀儡政府和駐阿富汗美軍司令部嚴懲濫殺無辜的美國兵。 阿富汗人等待美國軍方司法答復﹐期待著有公正的判決﹐但美國海軍陸戰隊駐弗羅里達總部在今年5月24日宣佈軍事法庭裁判結果﹕美軍在阿富汗屠殺“無罪”﹐不予追究﹐理由是他們“在執行命令”。
阿富汗獨立人權組織在發生事件的當時現場進行了調查﹐報告說﹐美軍對公路一帶十五公里的地區用機槍掃射。 那裡沒有任何軍事目標﹐也沒有塔利班武裝份子出沒﹐沿途都是村民。 人權組織副主席艾赫邁德'法西姆說﹕“在重點打擊目標之外六公里的地方﹐也發現了六名平民遭美軍槍殺﹐說明當時是對平民大目標的濫殺行為。”
聯合國註阿富汗代表也一直等待美國軍事法庭“深入調查”之後的判決﹐聽到最後結果後深表“失望”。 聯合國駐阿富汗代表處發表的聲明說﹕“對這些無辜被殺的民眾﹐美國方面沒有人出來承擔責任﹐這個事件使我們很失望。” 聯合國是什麼東西﹖ 第一﹐支持美國帝國主義侵略政策和對被佔領國家實行老式殖民主義的“治外法權”﹔第二不承認阿富汗政府和人民有任何自衛權利和國家法律主權﹔第三﹐對被侵略軍濫殺的平民僅僅說一聲“失望”而已﹐沒有任何公正的舉動。 稍有正義感的人﹐都應當對聯合國扮演的這個不光彩的角色感到“失望”。
“我聽到這個結果﹐非常憤怒”﹐阿富汗楠格哈爾省副省長阿布杜爾'海克哈瓦說﹕“當時﹐村民們有的在家睡覺﹐有的在公路上行走﹐他們被(美軍)無緣無故地殺害了。 結果說﹐那些殺人者無罪。 實在難以接受。”
由於以美國為首的北約佔領軍﹐可以在阿富汗任意殺人﹐阿富汗平民和自衛民兵被殘暴殺害的事件頻頻發生﹐全國各地經常出現抗議示威的人群﹐他們強烈要求結束外國佔領﹐要求西方傀儡總統卡爾扎伊滾回美國去。 政治評論家們都認為﹐壞事可能變好事﹐西方列強在阿富汗的野蠻暴行必將激起阿富汗人民激烈反抗﹐阿富汗解放的一天終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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