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6. | 問 : | 朝覲是什麼意思? | |||
| 答 : | 朝覲是去麥加等聖地並參加某些儀式。它是心靈和肉體同時參與的崇敬之舉。朝覲作為伊斯蘭的第五項基柱,是每一個有能力有財力的穆斯林必須完成的功修,且一生中至少朝覲一次。然而,不必等到富裕了才去朝覲。穆聖(願真主賜他平安)曾建議,此項功修完成得越早越好,以免老弱病死而無法完成。因而,只要能負擔得起旅途的費用,而且同時負擔得起養家糊口的費用,就應當去朝覲。再說,穆聖(願真主賜他平安)說過,如果一個人朝覲並在此期間不做任何不體面或有罪過的事,那�活A當他回來時"便如同出生時一樣純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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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 | 見《古蘭》3:97、2:1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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