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義問答
-14.
問 :
妻子可以什麼理由 ,向法庭提出與丈夫離婚 ?
答 :
妻子可根據以下的理由 ,向法庭提出與丈夫離婚 :
丈夫無法或拒絕供養妻子(妻子富有但丈夫仍需供養 ) ;
虐待。包括打�薄B詛咒及強迫她犯錯 ;
性無能。無法滿足妻子的性需要 ;
丈夫長時期忽略妻子;
– – 丈夫可於離婚生效前 ,返回妻子的身邊 ;
– – 假如丈夫不知所��,妻子以六個月或一年為期限,期滿後便可離婚 ;
丈夫被囚禁 ;
丈夫在結婚時欺騙或隱瞞重要的資料 。
參考:
上一頁
返回問題集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