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8. | 問 : | 何種情況下,可達成雙方離婚 ? | |||
答 : | (Mubarra) 丈夫及妻子同意解除婚約 ,他們在財政及其他方面都達成協議 ; (Khula) 妻子持充份理由顯示丈夫的行為會引致她犯錯 。她可退回丈夫於結婚時給她的聘禮來解除婚約。實行 Khula 的條件是 : – 有充足理由支持離婚的決定 ; – 可否實行,以丈夫的決定為準; – 丈夫不能強迫妻子提出Khula,以便他取回結婚時的聘禮 ; – 這種解除婚約的方法可隨時實行 。 補充:古蘭經第二章廿二節,第四章十九節記載 ,穆聖吩咐Thabit Ibn Qais 答允與妻子離婚並接納她退回的聘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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