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4. | 問 : | 假若夫婦雙方都犯錯,可以怎辦? | |||
答 : | 古蘭經第四章三十五節指出,假若雙方都犯錯,他們可以從各人家庭或朋友中選出一人為仲裁者來調停。至於仲裁者的權力,不同的學派有不同的準則。Hanafi 及Shafi 認為仲裁者,衹可向夫婦雙方提議解決的方法。但是,Ibn Abbas 認為仲裁者是扮演法官的角色,假若夫婦雙方的分岐未能調停, 他可以決定夫婦雙方分離。但是,古蘭經第四章三十五節,並沒有提及任何有關離婚的事宜,所以,仲裁者衹應提供意見給夫婦雙方,把他們之間的分岐加以調停,使夫婦雙方能再次走在一起。 | ||||
參考: | 補充 :雖然古蘭經認為仲裁者必須來自雙方的親屬,但是,雙方的親密朋友也可以是適合人選。古蘭經之所以特別強調親屬為適合的人選,是因為他們對夫婦雙方的背景較為熟悉,並且會較熱心調停兩人間的糾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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