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蘭經>與<聖經>

 

現在我們來討論最後的一個題目。我們已經把現代科學知識和<古蘭經>中的一些章節進行了對照,下面再就<聖經>中的有關論述也進行一番對照。

 

在談及創世時,我們已然瞥見問題之端倪。前面我曾強調現代科學知識與<古蘭經>中許多章節的論述完全一致,並且指出<聖經>中的論述有些地方是科學所不能接受的。這本不足為奇,因為大家清楚<聖經>中有關創世的論述是生活在公元前六世紀教士們的著述,即僧侶文版的<聖經>。他們的主要目的是傳教和告誡人們遵守安息日。他們著述<聖經>的目的很明確,正如沃克斯神父(前耶路撒冷聖經經學院院長)所說,他們主要是為了立法。

 

<聖經>中也有關於創世的簡短而又古老的記載,即採取一個截然不同角度的舊約文版對創世的描寫。

 

兩種版本都摘自<創世紀>,第一本書叫<討拉特>,據傳作者為摩西(母撒),但我們今天所見到的文版已經歷了許多變動及刪改。

 

在僧侶版<創世紀>中的家族年譜可追溯至亞當,但其荒唐可笑人盡皆知,因而無人重視它。儘管如此,新約聖經作者馬太和路加還是幾乎一字不差的照抄了耶穌家族年譜。馬太上溯至亞伯拉罕,路加則至亞當。所有這些著述都是科學所不能接受的,因為它們都具體的提出世界的年齡和人類出現的年代,然而這些數字卻與我們今天已掌握的科學知識完全脫節,絕不能令人信服。相反,<古蘭經>一點兒也沒有此類情形。

 

前面我也曾提及,在宇宙形成這個問題上,<古蘭經>與現代科學知識是完全一致的,而<聖經>中的論述卻與它們相矛盾:原始時期特大洪水的故事是站不住腳的;另外,在創造發光星辰之前的第一天就創造了光;在造地之前就存在的夜晚和黎明;在第四天創造太陽之前就創造了第三天的地;地球上第六天出現的走獸理應在第五天空中出現的鳥類之後,然而走獸竟先於鳥類而出現了。這一切都是反映出當時流行的錯誤思想。

 

<聖經>中的年譜構成猶太人日曆的基礎,並稱世界只有五千七百三十八年歷史(截至1976),這一點也斷然不能為人們所接受!因為我們的太陽系存在足有四十五億年了,就我們所知,人類出現在地球上的歷史至少也應以萬年計算。

 

應該充份注意到,<古蘭經>未提到任何具體日期,提出具體日期是<聖經>所特有的,這一點是極為重要的。

 

第二個具有不尋常意義的一點是<聖經>中<洪水的故事>與<古蘭經>的論述的比較。其實,<聖經>的敘述是把兩件不同的事情混為一談了。<聖經>講述了一場世界性的大洪水,並把年代定為亞伯拉罕之前大約三百年。那麼根據我們所了解的亞伯拉罕的歷史情況,<聖經>之說意味著這場全球性大洪水是在公元前二十一至二十二世紀左右發生的,然而,鑒於歷史資料,這一點是站不住腳的。

 

我們怎能接受這樣一種觀點呢?即在公元前二十一至二十二世紀出現了一場全球性特大洪水,毀掉了所有人類文明,而這段時期正是埃及中世紀王國的前一段時期,年代大約在十一代王朝的中期。

 

根據現代科學與史、地資料,我們不能接受上述論述中的任何一點。

 

從這一點分析,我們就可以知道<聖經>與<古蘭經>的區別是何等巨大。

 

與<聖經>相反,<古蘭經>把那場大洪水局限為諾亞民眾的災難。他們像其他罪孽深重的民族一樣,因為他們犯下的罪惡而受到懲罰。<古蘭經>沒有言明洪水發生的具體時間,因此,<古蘭經>的論述是歷史學家或考古學家所無法反對的。

 

第三點極有意義的比較是關於摩西(即母撒)的傳說,特別是<出埃及記>中記述希伯來人在埃及受到法老王奴役的故事,在此我僅能簡述一下我關於這個問題的研究。我已注意到<聖經>和<古蘭經>論述中許多一致和分歧的地方,並在某些細微處,我發現兩者互為有利的補充。

 

今天我們擁有摩西時代法老王的木乃伊(存放在開羅博物館)確切的說那是1898年發現的這件事至關重要<聖經>記載了法老王被海水吞沒但沒言明屍體後來的去向而<古蘭經>在郁奴司一章中說:法老王的屍體將從水中被解救出來

「今日我拯救你的遺體,以便你做後來者的鑒戒。」(10:92)

 

對這具木乃伊的醫學檢查表示,法老王的遺體未曾在水中浸泡很久,因為遺體並沒有由於長期浸在水中而造成腐爛現象。

 

在這個問題上,按照科學的觀點,<古蘭經>中的敘述與現代科學所提供的資料相比較絲毫不會引起任何人的反對。

 

<舊約>匯集了大約在九個世紀過程中產生的著述,並且經歷了無數人的修改。因此<聖經>一書的論述,人為的作用和主觀的猜測及推論是相當可觀的。

 

<古蘭經>的啟示歷史與此根本不同。<古蘭經>從頒降的時刻起,就有人能背誦,並且有人在穆罕默德健在之年做了筆錄。由於這些原因,<古蘭經>的真實性是不容置疑的。

 

正如我們在前面許多地方提到的一樣,用現代科學知識完全客觀的驗證一下<古蘭經>,就會使我們認識到兩者之間的一致性。這使人想到,鑒於那時知識匱乏,把穆罕默德時代的一個人說成是<古蘭經>的作者是根本不可思議的。以上這些道理,僅是賦予<古蘭經>以獨特超然地位的部份原因,並且也迫使採取客觀態度的科學家承認單憑唯物主義的推理方法不能完滿的解釋一切。(完)

本書首頁 伊斯蘭叢書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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