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算什麼?

新聞不斷——

法國立法禁止穆斯林婦女佩戴面紗,

對抗美國的本·拉登據說葬身大海,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總裁斯特勞斯-卡恩涉嫌強姦……

 

有趣得很:“自由”法國允許人們裸露,卻禁止穆斯林遮掩,

美國及其幫兇屠戮不斷,卻在世界各地追殺拒絕閹割的異己,

在美國,每5.7分鐘發生一起強姦案,百萬少女淪為性奴,

難怪那個管錢的老總“抗議”:強姦有什麼錯?

 

誠然,世界需要秩序,世界更需要和平。

誰的秩序?

誰的和平?

請不要造謠突尼斯沒有秩序,

請不要慶祝伊拉克充滿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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