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如何改變了穆斯林對伊斯蘭教的認識
當迪尼成為“宗教”
在英語中,伊斯蘭教經常被描述為“宗教”或“信仰”。穆斯林自身也已經習慣了這些翻譯,以至於他們很少質疑這些翻譯丟失了什麼。
我們談論著如何踐行宗教信仰、維護宗教身份、參加宗教儀式、教授宗教課程,以及如何在工作、政治、教育、家庭生活和個人目標之間取得平衡。不知不覺中,我們開始把伊斯蘭教視為生活眾多領域中的一個。
我們的宗教生活是一方面,其他一切都是另一方面。
但《古蘭經》主要並非用英語中的“宗教”概念來描述伊斯蘭教,而是稱伊斯蘭教為“ 迪恩”(deen)。
“的確,在真主看來,真正的 ad-Dīn(الدِّين),即完全順服真主的生命之道,便是伊斯蘭(al-Islām)。”
迪恩包含信仰和崇拜,但並不局限於此。它還包括一個人所服從的權威、一個人所遵循的生活原則、一個人行為所受的道德約束、社會運行的秩序,以及每個人最終都將面對的審判。
因此,伊斯蘭教不僅僅是穆斯林所信仰的東西,它是真主啟示的秩序,穆斯林通過這種秩序來理解、組織和指導生活。
問題不僅僅在於翻譯。
如果說“宗教”總是對“deen”(梵語,意為“信仰”)的錯誤翻譯,那就言過其實了。從最廣義的英語含義來看,“宗教”可以涵蓋信仰、實踐、倫理、社群、機構、法律和生活方式。問題在於這個詞在現代西方社會中所獲得的含義。
人們通常將宗教理解為個人與上帝之間的一種私人關係。它涉及一個人的信仰內容、敬拜方式,以及他/她所認同的社群。而政治、經濟、就業、教育、法律、醫學、娛樂和公共生活則被歸入一個所謂的獨立範疇,即“世俗”。
這種劃分並非中立的,而是源於特定的歐洲歷史。
現代宗教學者指出,“宗教”這一概念隨著時間的推移發生了顯著變化。《斯坦福哲學百科全書》指出,現代宗教概念往往受到基督教和現代觀念的影響,尤其是認為宗教主要是一種內在的心理信仰,可以與政治和其他生活領域相分離的觀點。
塔拉勒·阿薩德也持類似觀點,他認為現代世俗社會並非對宗教置之不理。它們對宗教進行定義、規範,決定其出現地點,並決定哪些表達方式屬於私人範疇,哪些則被視為不恰當的政治行為。
現代“世界宗教”模式也源於歐洲的分類體系。基督教、伊斯蘭教、印度教和佛教等傳統被並列,被視為各自獨立、可比較的信仰和儀式體系。增澤智子指出,這種分類並非僅僅是對世界的客觀描述,而是源于現代歐洲的知識、神學和殖民歷史。
這並非意味著基督教、印度教傳統或其他文明最初不包含任何類似宗教的概念。而是說,複雜的文明傳統逐漸被壓縮成一個以信仰、身份認同、經文和私人崇拜為中心的現代範疇,它們原有的方法論被剝離了。
當伊斯蘭教被不加限定地歸入該類別時,穆斯林就開始用並非源自伊斯蘭教的假設來解釋伊斯蘭教。
Deen 在阿拉伯語中是什麼意思?
英語中沒有一個單詞能夠涵蓋 deen 的全部語義範圍 。
古典阿拉伯語詞典將“deen”一詞與幾個相互關聯的含義聯繫起來,其中包括:
●服從與順服
●判決與補償
●權威與規則
●一個人的習慣方式或狀態
●一個人所遵循的系統或路徑
●崇拜和虔誠
●伊斯蘭教本身
《阿拉伯語詞典》記載,deen 指的是一個人所遵循的事物,以及服從、權威、判斷、習慣、狀態、順從和伊斯蘭教。
《古蘭》本身就以多種含義使用這個詞。
在開端章(法蒂哈章)中,祂被描述為:
“報應之日的君主。”
這裡,deen 指的是判斷、清算和補償。
在講述先知優素福的故事時說:
“根據國王的法律,他不可能帶走他的兄弟。”
這裡,deen al-malik 指的是國王的統治法律或既定秩序,而不僅僅是國王的私人宗教信仰。
《不信道者章》(Al-Kāfirūn)中寫道:
“你有你的方式,我有我的方式。”
有些譯本使用“宗教”,而另一些譯本使用“道路”,因為這節文涉及雙方所遵循的整個崇拜、效忠和順從的過程。
因此,迪恩蘊含著一種生活方式、一種需要服從的權威以及一種最終需要承擔的責任的概念。
這些含義是相互關聯的。你服從的權威決定了你所遵循的秩序,你遵循的秩序塑造了你的生活,而你的生活就是你將來接受審判的生活。
整個關係都包含在“宗教”之中。
古典學術界對“迪恩”(Deen)的定義
穆斯林學者對“迪恩”(deen)一詞給出了幾個密切相關的技術性定義。雖然沒有一個公式是所有學者逐字逐句使用的,但流傳最廣的定義之一是:
迪恩是神聖建立的秩序,它引導那些擁有健全理智的人,通過他們值得稱讚的選擇,在他們當前的境況中走向正義,並在最終的回歸中獲得成功。
塔哈納維(Al-Tahānawī)記載了該定義的一個版本:
“這是神聖的旨意,引導那些擁有智慧的人,通過他們的選擇,在當下走向正直,並在最終獲得成功。”
阿布·巴卡·卡法維將迪恩定義為一種神聖秩序,它引導理性的人們通過值得稱讚的選擇,走向真正的善,這種善既體現在內在的信仰和知識中,也體現在外在的行動中。朱爾賈尼也以類似的方式將其描述為一種神聖秩序,它召喚有識之士接受來自使者的教誨。
謝赫·穆罕默德·阿卜杜拉·德拉茲提出了一個簡潔的現代表述:
“迪恩是一種神聖的秩序,它引導人們在信仰上走向真理,在行為和人際交往中走向善良。”
請注意這些定義包含的內容。
宗教(迪恩)源自真主安拉,面向有智慧且道德高尚的人類。它通過有意義的選擇而被接受,指導著內在的信仰和外在的行為。它追求今世的福祉和後.世的最終成功。這遠比“擁有信仰”更為全面。信仰是宗教的一部分,但信仰本身並非宗教的全部。
“方法論”是更好的翻譯嗎?
方法論通常被定義為某一學科或實踐中使用的一系列方法、規則、原則和程式。韋氏詞典將其定義為“一系列方法、規則和思想”,或者對特定領域中使用的原則和程式進行分析。
一個更全面的定義是:
方法論是為實現目標、解決問題或指導特定實踐而使用的方法、規則、假設和原則的系統化和結構化框架。
從這個意義上講,方法論有助於我們理解有關宗教的一些重要事情。
方法論並非僅僅告訴你應該相信什麼,它還告訴你應該如何行動。它確立了原則、方法、界限、優先順序和標準,並將目標與實現該目標所需的行動聯繫起來。
伊斯蘭教就是這樣。
伊斯蘭教定義了人、人生的目的、善惡的意義、道德權威的來源、個人與社會之間的正確關係、家庭成員的權利、財富的責任、貿易倫理、權力的界限、對待鄰居的方式以及對死亡的準備。
然而,方法論仍然不能完全翻譯宗教。
大多數方法論都是人為構建的,旨在實現有限的世俗目標。而迪恩(Deen,宗教信仰)不僅決定方法,也決定最終目標。它並非僅僅告訴我們如何獲得我們已經決定想要的東西,而是教導我們什麼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
迪恩解答了普通方法論無法解答的問題:
●誰創造了我們?
●我們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什麼樣的人才算好人?
●真主有權命令什麼?
●其他人有權對我們抱有什麼樣的期望?
●哪些欲望應該加以約束?
●哪些目標即使有利可圖也是被禁止的?
●什麼是成功?
●死後會發生什麼?
●誰來評判我們的人生結果?
迪恩(Deen)不能被簡化為“宗教”,也不能簡單地翻譯為“方法論”。迪恩是一套涵蓋信仰、祈禱、服從、倫理、法律和日常實踐的綜合體系,通過這套體系,人們得以順從權威而生活。伊斯蘭教則提供了實踐迪恩的方法論。
因此,方法論是一種有用的功能性比較,但神聖啟示的、全面的、具有道德約束力的生活方式更接近宗教的全部意義。
伊瑪尼和迪恩的區別
將“deen”翻譯成“信仰”會引發另一個問題,因為伊斯蘭教中已經有一個詞表示信仰:īmān。īmān 包含信念、肯定、信任和內心的堅定信念。它包括對主、祂的天使、祂的經典、祂的使者、末日和神聖旨意的信仰。
迪恩包含伊瑪尼,但迪恩並不等同于伊瑪尼。
著名的吉卜利勒聖訓區分了伊斯蘭、信仰和美德,而先知(願主福安之)則用以下方式描述了這次會面中所呈現的全部教義:
“那是吉卜利勒。他來教你們宗教。”
因此,迪恩包含外在的順從、內在的信仰、靈性的卓越以及對末日的準備。它是完整的啟示之道,而非其中某個孤立的要素。
僅僅將伊斯蘭教稱為一種信仰,可能會無意中將伊斯蘭教變成一個人內心所秉持的一系列信念,而與此同時,這個人卻繼續按照完全不同的外部體系生活。
穆斯林可能信仰真主,但同時允許資本主義定義成功,消費文化定義幸福,民族主義定義忠誠,個人主義定義自由,流行文化定義人際關係。
一個人的信仰可能仍然是伊斯蘭教,但其日常生活方式卻可能截然不同。這正是“迪恩”(宗教信仰)概念所不允許的裂痕。
西方穆斯林如何學會將伊斯蘭教進行分類
將“迪恩”(deen)翻譯成“宗教”並不必然導致世俗化,但它會強化西方社會中已經占主導地位的世俗觀念。穆斯林開始將生活劃分成不同的部分。
祈禱、齋戒、齋月、清真食品、清真寺禮拜、誦讀古.蘭經和葬禮儀式都屬於宗教範疇。
就業、金錢、住房、教育、婚姻、育兒、娛樂、消費、政治、社區組織和個人抱負都屬於“現實生活”。
伊斯蘭教很少被歸入第二類。一個人可能會問肉是否符合清真標準,卻從不質疑用來購買肉的收入是否合乎道德。他可能在祈禱時認真地面向朝拜方向,卻任由自己的事業朝著薪水最高的方向發展。他可能在齋月期間齋戒,卻在一年中的其他時間裡奉行無節制消費的文化。他可能教孩子如何做小淨,卻任由演算法、企業和名人塑造孩子的欲望和性格。
這就是伊斯蘭教淪為疊加在世俗生活之上的一層宗教外衣時會發生的情況。生活的結構本身並沒有改變,伊斯蘭教的習俗只是被生硬地插入其中。
穆斯林的工作方式、消費方式、育兒方式、政治理解方式和宗教信仰都遵循一套體系。但宗教(deen)要求一切自洽。
祂說: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應當完全進入順服真主的道路之中。”(2:208)
這段節文並非將伊斯蘭教視為週末的修行或精神補充,而是呼籲信徒們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而不是只接受部分而對其餘部分猶豫不決。
古.蘭經還命令先知宣佈:
“我的祈禱、我的犧牲、我的生命和我的死亡,都只為祂——眾世界的主宰。”
祈禱屬於祂,生命也屬於祂;敬拜屬於祂,死亡也屬於祂。節文中沒有任何內容表明,當穆斯林離開清真寺時,祂的權威就終止了。
伊斯蘭教不承認道德中立的生活
西方世俗主義通常將非宗教領域視為中立的。
●工作就是工作。
●錢就是錢。
●娛樂是個人選擇。
●政治是現實的必然選擇。
●技術只是一種工具。
●住房是一項經濟決策。
●教育是為就業做準備。
迪恩對這種中立性的說法提出質疑。
任何體系都包含關於人、自由、權威、幸福、家庭、財產、性、正義和成功的假設。一個摒棄了啟示性指導的社會並不會變得中立。它會被不同的道德假設所支配,即便這些假設並非宗教性的。
●消費主義對幸福有自己的理解。
●資本主義對價值有自己的理解。
●民族主義包含著對忠誠的理解。
●個人主義對自由有自己的理解。
●世俗自由主義對權利、身份和公共理性有著深刻的理解。
這些體系或許不自稱為宗教,但它們依然規範著人類的行為,界定著可接受的欲望,獎賞某些生活方式,懲罰另一些。因此,問題不在於一個人是否會遵循某種指導秩序,而在於哪種秩序會指引這個人。
伊斯蘭教義教導穆斯林認識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具有道德意義。飲食可以是敬拜,也可以是暴飲暴食;謀生可以是服務,也可以是剝削;婚姻可以是寧靜,也可以是壓迫;知識可以帶來謙遜,也可以帶來傲慢;政治可以維護正義,也可以使不法行為制度化;科技可以造福人類,也可以將他們變成永久的消費者。
在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不能脫離對上帝的責任。
“迪恩”是通過身體來體現的。
將伊斯蘭教簡化為宗教,也會導致穆斯林主要將伊斯蘭教視為一系列理念的集合。但“迪恩”(伊斯蘭教的真諦)是具體體現的。
它塑造了我們起床的時間、我們如何清潔自己、我們如何飲食、我們消費什麼、我們消費多少、我們如何穿衣、我們如何說話、我們如何賺錢、我們如何休息、我們如何結婚、我們如何養育孩子、我們如何對待動物、我們如何組織社區以及我們如何處理死者。
伊斯蘭教不僅僅教導我們要心存感恩,它還教導我們念誦“一切讚頌歸於祂”(al-ḥamdu lillāh),避免浪費,分享食物,繳納天課,並承認窮人的權利。
它不僅教導人們相信人的尊嚴,還規範誹謗、隱私、合同、繼承、證詞、婚姻、離婚、債務、和解以及對待父母、鄰居、旅行者、工人和敵人的方式。
它不僅僅教導人們安拉的存在,更教導人們如何活得如同安拉注視著他們一般。宗教將真理轉化為實踐,將實踐轉化為品格,最終將品格轉化為生活方式。
“完整的迪恩(dīn)並不意味著一個簡單化的方案。”
將伊斯蘭教描述為包羅萬象並不意味著啟示對每一個新問題都提供一個機械的答案。
伊斯蘭教包含固定的原則和學術詮釋領域。它承認習俗、專業知識、公共福祉、環境變化、必要性、協商、法律推理和合理的異議。
迪恩並非消除人類思想,而是約束和引導人類思想。
啟示界定了終極目的、道德界限、義務和禁忌手段。人類隨後在這些界限內行使判斷力。學者們得出判例。醫生們運用醫學知識。工程師們解決技術難題。社群們建立制度。政府們做出行政決策。家庭們則根據自身具體情況做出反應。
伊斯蘭教義的全面性並非意味著所有世俗活動都變成儀式,也並非意味著所有政治爭端都存在一個絕對符合伊斯蘭教義的解決方案。它意味著任何活動都應受到道德評判。
伊斯蘭教可能不會規定每棟房屋的建築設計,但它提供了有關隱私、謙遜、家庭權利、待客之道、鄰里關係、鋪張浪費和傷害的原則。
它可能不會為每個公司提供詳細的操作手冊,但它制定了有關合同、工資、誠信、欺詐、利息、剝削和社會責任的規則。
它可能不會為每個社會規定一套教育課程,但它會教導人們知識的用途、教育應該培養什麼樣的人,以及哪些形式的知識是社會應盡的義務。
迪恩為人類智慧的運作提供了道德框架。
因此,方法論可以作為一種類比。伊斯蘭教並不廢除方法,而是將方法置於其啟示的真理、善、目的和責任的框架之內。
翻譯過程中丟失了什麼?
●當迪恩淪為單純的宗教時,許多理念就被削弱了。
●服從成為身份認同。
●啟示化作靈感。
●崇拜變成了儀式。
●神聖的法律變成了私人的道德準則。
●社區轉變為自願結社。
●知識變成了資訊。
●清真寺成為了穆斯林的教堂。
●伊瑪目成為了穆斯林的牧師。
伊斯蘭教逐漸演變成一種在特定時間、特定建築物內,由人們進行明顯宗教活動的習俗。
但先知(願主福安之)被派遣的目的不僅僅是建立宗教服務。
他教導人們如何敬拜、買賣、結婚、離婚、繼承、治理、和解、旅行、吃飯、睡覺、爭吵、寬恕、哀悼、慶祝、學習、教導和死亡。
聖訓並非僅僅是一系列宗教儀式的集合,它是對啟示如何融入生活的具象化解釋。
當祂宣佈:
“今天,我為你們完善了你們的迪恩(dīn)——你們完整的生命之道。”(5:3)
迪恩的完美並非僅僅意味著穆斯林已經接受了足夠的個人信仰。它意味著啟示的道路已經完成,真主的恩典已經實現,伊斯蘭教已被選定為信徒歸順真主的途徑。英文譯本本身也在“宗教”、“信仰”和“道路”之間交替使用,這表明用一個英語詞彙來準確表達阿拉伯語是多麼困難。
西方的迪恩重獲新生
這並非意味著穆斯林必須停止使用“宗教”一詞。在日常英語對話、法律、教育、新聞和跨宗教對話中,將伊斯蘭教描述為一種宗教通常是實用且易於理解的。
關鍵在於,“宗教”並非“迪恩”的完整翻譯 。我們之所以在口語中使用這個詞,是因為它是英語中最接近且最常用的詞彙,而不是因為它涵蓋了阿拉伯語詞彙的全部含義。
因此,我們必須同時理解我們使用的詞語及其聽眾。當穆斯林說伊斯蘭教是一種宗教時,他們可能指的是一種由啟示指導的完整生活方式。但許多西方聽眾將宗教理解為私人信仰、個人靈修、儀式性崇拜,以及與政治、經濟、法律、家庭生活和公共事務相分離的事物。
因此,同一個詞可以表達兩種截然不同的意思。
穆斯林未必需要放棄“宗教”一詞,但我們必須停止讓其現代狹隘的含義定義伊斯蘭教。當我們使用“宗教”一詞時,應當明確指出,伊斯蘭教僅在最廣義的意義上才是一種宗教。更確切地說,伊斯蘭教是一種“迪恩”(deen):一種由上帝啟示的方法論,它指導著信仰、祈禱、品格、人際關係、社會以及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
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我們使用哪個詞,而在於我們的受眾所理解的含義是否反映了伊斯蘭教的真正內涵。
我們應該像教授祈禱、天課、敬畏和托靠一樣教授宗教,而不是假裝任何一個英語單詞都能完全概括它們。
伊斯蘭教從廣義上講是一種宗教,但它不僅僅是一種信仰身份或私人精神追求。
●信念能夠重塑思想。
●約束身體的敬拜。
●確立限制的法律。
●維繫人際關係的倫理準則。
●淨化動機的靈性。
●創造義務的社群。
●指導行動的知識。
以及賦予每個行動最終意義的問責制。
方法論告訴我們如何朝著目標前進。
迪恩告訴我們是誰創造了我們,我們為什麼要前進,哪條路是合法的,哪個目的地才是真實的,我們必須攜帶什麼,我們必須在路上幫助誰,以及旅程結束時我們將向誰交代。
迪恩不僅僅是我們生活中需要融入的東西。
更是理解生命本身的道路。
【來源:自媒體“靈性之眼”】


